法律分析:我國專門的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森林法院、農墾法院、石油法院、知識產權法院、互聯網法院等。中國的人民法院的組織體系分為四級,即設基層、中級、高級和最高人民法院,並設軍事、水運等專門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第十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