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第壹條?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準的《赤峰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赤峰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 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政策,組織擬訂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指導實施相關標準,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按國家要求建立統壹的社會保險公***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並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赤(回赤)工作政策。按照規定權限負責部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建立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機制。
(八)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九)組織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擬訂並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實施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綜合管理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工作。
(十壹)組織擬訂農牧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牧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服務方式,加強信息***享,提高公***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