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運用“鎮江健康申報平臺”微信小程序,來鎮返鎮人員通過“抵鎮人員申報”功能,填報個人信息和健康狀況,獲取入鎮碼;在鎮人員通過“健康自查上報”功能,主動上報個人健康狀況。申報人員須如實填報信息,壹旦發現弄虛作假,壹律嚴肅處理,並視情節和後果納入個人誠信管理系統。
2.對新發現14日內有密切接觸史人員,原則上安排到專門場所集中隔離觀察;對來自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省內高風險地區及中風險地區有疫情鄉鎮的人員,嚴格落實居家觀察措施,不具備居家觀察條件的可安排集中觀察。依規定實行異地隔離期互認,避免重復隔離。
3.對來自低風險地區以及中風險地區無疫情鄉鎮的人員,在檢測無異常、查無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旅居史、密切接觸史後,做好個人防護、健康信息登記後可直接返工返崗,並按規定做好日常監測。
二、關於交通運輸暢通措施
4.強化源頭管控,高速公路出口及國省道市際入口、火車站保留疫情防控交通查控點,入鎮時出示入鎮碼並檢測體溫,符合規定正常放行,不符合規定須履行相關程序,體溫異常者按流程實施隔離檢測措施。
5.取消市域範圍內所有交通查控點,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保證車輛和人員通行不受限制。
6.快速有序恢復城鄉公交班線、包車客運和本地區道路客貨運服務,繼續做好車站、運輸工具的通風、消毒工作,做到勤消毒、多通風、常清掃。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人員、生活生產物資運輸車輛,依規定優先保障通行。
三、關於村管理措施
7.未發現病例的村和小區,取消疫情防控出入證,采取測溫通行,保障居民和車輛正常進出。
8.有居家觀察對象的村和小區,嚴格執行居家觀察相關規定,必要時再封閉居住單元和樓棟。
9.出現聚集性確診病例的村和小區,視情實施全封閉管理,限制人員聚集,有序管控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出。
10.落實集中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日常防護、生活服務和人文關懷措施。居家隔離觀察人員隔離期滿,及時解除有關措施。
四、關於復工復產服務措施
11.達到防護標準、符合防控要求的工業企業即可復工復產,由屬地政府按照《關於做好疫情期間返崗復工人員管理服務的通知》要求,協調幫助企業解決用工短缺、原材料供應、物流配送、員工住宿、防疫物資籌備等問題。
12.以落實項目單位防控責任為前提,省市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全面開工,其他工程建設項目有序復工,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實行封閉式管理。
13.各市區政府根據風險等級,分步有序推進商業綜合體、住宿、餐飲外賣等生活服務性企業以及為企業職工和居民生活提供配套服務的理發店、社區小超市、食品店、水果店、五金店等經營戶恢復營業,控制人流避免聚集。文化場館、娛樂場所、棋牌室、網吧、影劇院、公***浴室、美容、室內健身、餐飲堂食等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企業暫不復工復業,視疫情發展情況逐步開業。
14.全面開展春耕備耕工作,有序推進農資經營門市恢復開業,加強農批市場、農貿市場物資供應,繼續做好農超對接、農產品銷售等工作。
五、關於公***服務便民措施
15.分批逐步有序恢復旅遊景區,遊園綠地、公園廣場、室外文化體育設施等公***空間恢復開放,室外旅遊景點在控制人流密度的基礎上全面開放,以室內參觀為主的旅遊景區暫不恢復運行。
16.保障醫療供給,除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美容科類門診部、診所繼續停診外,其他類門診部、診所恢復診療;同上科目專科醫院與綜合醫院內上述專科的擇期診療項目繼續暫停,保留必要的急癥診療;在減少聚集、做好防護的前提下有序開展部分健康體檢服務,重點保障復工企業入職體檢服務;繼續暫停支氣管鏡、胃鏡擇期檢查以及需要支氣管插管的非急需的手術;醫療機構其他各診療項目應有序開放,做好醫療服務管理,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
17.根據省統壹部署,結合疫情發展態勢和風險等級,合理確定各類學校學生返校時間,開展錯峰、錯區域和錯層次開學,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做好健康教育、環境衛生、場所消毒、應急防控等各項工作,堅決防止疫情向校園輸入擴散。充分發揮在線教育平臺和網絡媒體作用,為學生提供課程教學輔導、答疑等線上教育教學活動。
18.有序恢復樓盤銷售、房產中介和不動產登記服務。
六、關於人員衛生防護措施
19.繼續實施公***場所佩戴口罩、體溫檢測等措施,廣大市民要註重自我防護,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不組織、不參加聚集活動。
20.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做好個人防護,開展健康登記,全程佩戴口罩,降低工作區域內人員密度,采取分區作業、分散就餐,減少人員聚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此前相關規定不壹致的以本通告為準。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根據疫情形勢和上級要求,動態調整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