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基礎分設為70分。企業要獲得70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首次參加評價或評價對象內新設立的企業;
2.企業在我局“房建雲”上的信息是完整的,包括企業名稱、社會信用統壹代碼、取得的資質、法定代表人及聯系方式、辦公地址等。
3.企業和企業負責人不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未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列入異常經營名單。
二、建築企業當日信用評價得分構成:
1.基礎分;
2.信用不良;
3.良好的信用評分
法律依據:《關於建築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
壹、評價對象
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活動,具有建築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資質,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總[2017]241號)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列入黑名單的建築企業不參加評優。
二、評價方法
江西省建築企業信用信息評價采用“房建雲建築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系統”(以下簡稱“評價系統”)自動評價方式。根據系統采集的企業基本信息、業績、納稅、獎懲情況,每天計算企業信用信息評價結果,並在評價系統上向社會公布。
信用信息當天錄入成功,次日生效。
三、評價得分
評價系統每天公布當天和上季度建築企業得分情況。具體計算公式為:當日評價總分=基本分+良好信用分+不良信用分;企業上季度得分=企業上季度每日得分之和/上季度總天數。
當日建築企業信用評價得分由基本分、不良信用分、良好信用分三部分組成,滿分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