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壹、股票被冠以ST需註意什麽
1、如果股票簡稱前面被冠以“*ST”字樣或“ST”字樣,投資者應當認證分析公司股票被實行特別處理的原因、公司針對市場傳聞的相關公告,審慎對待有關傳聞和研究報告。
2、*ST股票和ST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壹般情況下,*ST股票和ST股票的公司債券債務關系、股權關系都比較復雜,投資者需要仔細分析。壹旦公司退市,投資者會遭受損失。
二、怎樣股票才會被冠以ST
滿足以下條件條件股票簡稱前面會被冠以“ST”字樣:
1、在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審計中連續虧損。
2、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資產為負數。
3、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低於壹千萬。
4、在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中,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財務會計報告中存在重大差錯或虛假記錄,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整改,但是沒有在規定限期整改完成。
6、證券交易所的其他規定。
三、ST股是什麽時候出現的?
ST股政策出臺: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
由於“特別處理”的股票都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都稱為ST股。
四、ST股票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均為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
提示:有些ST股市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
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只是針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的壹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