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為了更好地滿足群眾需求,各地基層黨組織不再拘泥於傳統的單向宣傳,還探索雙向互動等多種宣傳方式。適合在黨內公開的,通過黨內相關會議、印發文件、內部通訊、查閱文件、設立黨務公開專欄等方式公開;適合全社會的,采取黨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電子信息平臺、互聯網、公開電話等形式。
2.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2條,應當公開的村務包括:
壹、依法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依法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包括
1,鄉統籌的征收方式,村提留的征收和支出;
2、本村享受補貼的人數和補貼標準;
3、使用村集體經濟收入的收費;
4、村校、村道等村公益集資項目;
5、村集體項目立項、承包方案和村公益事業建設承包方案;
6、村民承包經營計劃;
7、宅基地使用計劃;
8、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
第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方案。
第三,在救災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上。
四是水電收費等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關心的事項。
村務公開壹欄不公開村務,不僅讓村民有意見,也不利於村幹部廉潔自律。為此,建議:
村兩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召開聯席會議,提出村務公開的具體方案;村務監督小組審核確認後予以公布,並將紙質文件和視頻資料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凡是需要村民知道的事項,都要按照村務發展的順序,讓村民看到,了解。
加強對村務公開的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切實解決村務公開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民政、農發等部門要加強對村務公開的指導,財政部門要保障村務公開必要的工作經費,紀委、組織等部門要加強對村務公開的監督檢查,使村務公開真正成為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徑。
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堅持每半年對村財務賬目和村級項目相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壹次監督檢查,對主要村幹部進行離任和變動審計,對重大項目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單審,與村幹部選拔使用掛鉤。推行村務公開目標管理責任制,將村務公開納入黨委政府年終目標考核,從根本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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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村村務公開的制度第壹條村務公開的內容包括政務公開、財務公開、資產資源公開、村民自治公開四大內容。
(1)政務公開包括:計劃生育、宅基地審批、征地補償、救災款物發放、征兵征兵、優撫五保、水電費收繳、夥食補助、教育補助、水利建設、人畜飲水補助等。
(二)財務公開內容包括:村民委員會(含村辦企業)年度財務計劃、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情況。財務公開項目中不允許出現“其他支出”等模糊表述,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逐項列明。
(3)資產資源的披露包括村集體所有或投資、貸款、勞動積累形成的建築物、農業機械、機電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林木、果園、農田水利設施、農村道路、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設施,以及村集體收入形成的資產;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場、荒地水面、灘塗等資源。
(4)村民自治的公示內容包括:享受誤工補貼的村民人數及補貼標準、村集體經濟項目工程承包方案、村公益事業建設、村幹部年度工作目標及工作安排、民主評議方案、村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及土地流轉、村幹部及村民社會保險等。第二條公開形式。村務公開主要采取公示欄的形式,要做到“三固定”,即固定的公示欄、固定的防雨設施和固定的意見箱。公共欄應由專人管理,並經常維護。公開格式應嚴格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統壹格式進行設計。宣傳形式要堅持實事求是、切實有效的原則,既要嚴格標準,又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事制宜。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不斷創新村務公開的有效形式,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處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村民委員會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三條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和人口數量,按照有利於群眾自治,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原則設立。
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和範圍的調整,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