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郵寄相關材料
(壹)請考生於1月25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校(不接受本人遞送或快遞公司送達):
1.報名登記表(可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要求貼好照片(報名時提供的照片),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2.公***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和其他證書復印件(應與本人報名時提供的有關信息相符)。
5.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生的,需提供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替代。
考生身份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工作證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和就業報到證(派遣證)復印件。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壹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需同時提供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
考生身份為待業人員的,需提供待業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個項目的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及有關證書和鑒定表的復印件。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