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黨和政府就開始從根本上改造和改變舊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經濟制度,想在中國創造新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經過三年的恢復和第壹個五年計劃,1957初步建立和形成了社會主義新經濟體制。
新中國的經濟體制是在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逐步轉變中形成的,壹般分為三個步驟:
第壹步是沒收官僚資本,完成土地改革,統壹財政和經濟。沒收官僚資本使國家掌握了經濟命脈,確立了全民所有制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土地改革完成,地主所有制改為農民所有制,農業生產得到恢復和發展。統壹財政和經濟,包括控制主要商品,加強市場、價格和財務管理,並進壹步統壹財政收支、統壹物資調度和統壹貨幣發行,以1952實現了財政狀況的根本改善。這為形成新的經濟體制和進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奠定了基礎。
第二步,基本上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1956年三大改革基本完成,確立了社會主義公有制占絕對優勢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這是整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
第三步,進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建立集中統壹的經濟體制。1953實行第壹個五年計劃,重點建設實行統壹管理。後來對糧食實行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對工業、物資、交通等部門的國營企業和部分公私合營企業主要實行直接計劃和實物調撥,對財政、信貸和勞動工資也實行統壹征收、統壹儲存和統壹分配。由此形成了以計劃體制為中心的集中統壹的經濟體制。
關於這壹體制的形成,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建國初期和第壹個五年計劃時期,我國面臨著實現國家財政經濟統壹,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有計劃的大規模經濟建設,逐步建立全國集中統壹的經濟體制的艱巨任務。當時在很多方面制度還沒有完全統壹,在社會主義改造的方法和步驟上,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進行了很大的創新。
二、1958-1966經濟體制改革的初步探索
“大躍進”時期,“左”的思想盛行,經濟決策出現了壹系列重大失誤,從屬於實現“大躍進”的目標,經濟體制出現了許多突變。
第壹,在所有制上,急於追求“壹所大學兩所大學”,搞“升級”“過渡”,企圖盡快實現全民所有制下的單壹國有經濟和國家管理。農村開展人民公社運動,小合作社並入大合作社,自留地基本廢除,行政合作社整合。城市改造“剩余私有制”基本上廢除了個體經濟和個體經營,限制了集體經濟和集體經營,壹部分改造或合並為國有企業,經營方式、購銷形式、分配權和法律統壹。這就脫離了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導致了“* * *風”、“浮誇風”和盲目指揮。
第二,在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上,不加分析就下放管理權,實際上是“大手筆”。針對過去權力過於集中的問題,下放管理權力是必要的,但當時沒有分析就太多了。
第三,在國家和企業的關系上,也需要擴大企業的權限,但這無助於增強企業在整個經濟混亂中的活力。當時規定減少強制性指標,實行全額利潤分成制。企業有權自行調整機構和人員,自行處理固定資產。由於缺乏正確的領導,指標層層擡高,企業失去正常管理,經濟效益大打折扣。
第四,在分配制度上,農村和城市都在搞“壹平二調”,進壹步發展了平均主義,大大挫傷了農民和工人的積極性。在表面上積極努力的掩蓋下,勞動生產率正在下降。
鑒於大躍進給國民經濟造成的嚴重困難,中央政府決定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八字方針的中心是調整。這壹政策在1962年召開“七千人大會”時得到了全面貫徹。實行這壹政策,在減少投資規模、減緩發展速度、恢復工農業生產和抑制通貨膨脹、保證人民最低生活水平的同時,在經濟制度上也有相應的對策。
首先,加強中央的集中統壹管理,搞好綜合平衡。為了克服無政府主義和分散主義,經濟管理應該集中統壹。
其次,我們開始關註經濟杠桿的調控作用。為了糾正否定價值規律的錯誤,我們註重運用經濟杠桿調節經濟運行。
第三,制定各種管理條例,加強經濟監督。為了制止近年來在各經濟領域引起的混亂,除了農業六十條以外,我們還先後制定了工業七十條、商業四十條、手工業三十五條、高等教育六十條、科學研究四十條以及計劃和財政的各種工作條例。
在調整過程中,對體制改革進行了壹些探索。比如,我們嘗試成立信托,以經濟組織管理經濟,按照專業協調的原則,在工業和交通部門設立壹些國家、地區和地方的公司;改革企業管理體制,根據工業第七十條,要求國家對企業實行“五保”,對企業實行“五包”,建立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改進物資管理,要求參照商業部門的做法,合理安排流通環節,按經濟區設置供應網點;試行兩種勞動制度、兩種教育制度,即固定工與合同工、臨時工、工人與農民並存,全日制學校與半工半讀、半工半讀並存;適當擴大地方管理權限,在繼續加強集中統壹的前提下,逐步將壹些應該由地方政府管理的事情下放給地方政府,包括計劃保持靈活性,增加財政預備費比例,賦予物資分配調整權限等。在調整時期,體制演變以集中統壹為調整任務,取得了很大成績,克服了困難,經濟迅速恢復,效益逐步提高,出現了難得的好局面。
三、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體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以行政手段為主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已經基本“解體”。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大大加強。新體制的基本框架基本確立,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綜合國力大幅增強,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其主要表現是:
壹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社會生產力得到解放和發展。
農村改革已經成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起點。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取得長足進展:普遍實行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取消了“人民公社”制度;取消農業生產的指令性計劃,實行合同訂貨制;大部分農產品價格已經放開,國家對糧食、棉花等關系國計民生的主要服裝產品實行保護性價格;鼓勵農村多種所有制經濟和非農產業發展,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發展迅速;貿工農壹體化和產供銷“壹條龍”建設得到推進,農業產業化方興未艾,因地制宜、適度規模、集約經營也得到發展,小城鎮迅速崛起。可以說,改革後,農村作為傳統經濟中自然經濟最強、經濟發展水平最弱的環節,基本上率先進入了市場經濟的軌道。農村新經濟體制的實施和政策的不斷開放,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普遍高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創造了人間奇跡,對改革開放的其他方面起到了巨大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第二,市場經濟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地位已經確定並發揮了巨大作用。
過去指令性計劃無處不在,無所不包,涵蓋了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改革後,農產品生產指令性計劃全部取消,國家僅對九大類農產品生產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
在工業總產值中,國家計劃安排的比重從1979年的70%以上下降到目前的4.6%;指令性計劃管理的工業產品只有12種,只生產了壹部分,僅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4.1%,比改革前下降了90%。95%以上的工業消費品都是由生產者根據市場供求決定生產和價格的。在商品零售總額中,國家管理價格占商品總值的比重從1979的95%以上下降到7.2%左右。全國統壹的商品市場基本形成。要素市場特別是資本市場的發展已經形成。截至2月底1998,滬深兩市上市證券總數已達999只,上市公司851家,總市值2142億元,投資者3989萬人。
第三,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企業管理制度正在形成和發展。
雖然目前許多國有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舉步維艱,但與改革前相比,其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抓大放小”戰略和“三改壹強”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正在積極進行。公司制、兼並、聯合、租賃、承包、股份合作制、破產、出售等重組改制的具體形式靈活多樣。國有資本正在從壹些低效領域和難以進入的領域向基礎性、戰略性、關鍵性行業轉移,從而大大提高了國有經濟的質量和品質。這不僅有利於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也有利於各種所有制經濟的發展。很多國企都在從工廠制向公司制轉變;產品經營正在向資本經營轉變;單壹投資者正在向多元化投資者轉變;分散化、小型化的企業開始轉向聯合化、集團化。但是,國有企業冗員、債務、社會負擔等歷史遺留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競爭條件和環境有待進壹步改善。國有經濟與市場的結合,國有企業成為市場主體的改革,正處於關鍵時刻。
第四,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新體制,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增添了新的內容。
改革開放前,中國的經濟成分基本上是單壹的公有制經濟。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後,中央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提出了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的方針,積極探索公有制的實現形式,鼓勵個體私營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所有制結構發生了重要變化,徹底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單壹的公有制格局。國有經濟結構有了很大調整,對國民經濟的控制力大大增強。如1978年,國有企業固定資產原值為4488.2億元,固定資產凈值為3201.4億元;1977年,國有企業固定資產原值和凈值分別達到54620.8億元和38878.5億元,比1978年分別增長10.2倍和近10倍。公有制經濟和國有經濟的主體地位基本實現。國有、集體、個體、私營、外資等多種經濟成分在市場競爭中共同發展。這種所有制形式不僅適應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要求,而且有利於形成壹批有競爭、有活力的市場機制。
第五,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調節經濟的機制和手段日益成熟和完善。
中國在改革過去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手段時,沒有放任市場放任自流,而是穩步加強宏觀調控體系建設。壹是金融體制改革取得突破。從1980到1994,實行了“收支分層次”的財政體制,建立了以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離為基礎的分稅制,基本建立了適應市場要求的新的財稅體制框架,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其次,金融體制改革邁出了決定性的壹步。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和監測體系初步建立,調控方式有了很大改進。壹個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相分離,地方股份合作銀行和外資銀行等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系已經形成。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制度已經實現。統壹、開放、有序、監管嚴格的金融市場體系穩步發展。此外,投融資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開辟了多種融資渠道,重視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對社會投資的引導。總之,新的宏觀調控體系框架已經基本建立,國家越來越多地運用經濟手段調節社會經濟活動。
由於形成了有效的宏觀調控體系,在保持較快發展速度的同時,經濟穩定性不斷增強。1978-1997,經濟增長率之差,即年最高增長率與最低增長率之差為11.4個百分點;改革開放前的26年,經濟增速的區間高達48.6個百分點。特別是當前,國民經濟呈現出“高增長、低通脹”的良好態勢,標誌著我國成功擺脫了歷史上多次出現的大起大落、通貨膨脹的困擾,開始走上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軌道。
第六,按勞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正在建立和實施。
過去我們實行高度集中的平均主義分配管理制度,嚴重壓抑了勞動者的積極性。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的改革是從廢除平均主義開始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決貫徹鄧小平允許壹部分人、壹部分地區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的政策,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政策,允許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把個人的有效貢獻與經濟利益掛鉤,有效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已經基本上被多勞多得的分配方式所取代;單壹的分配格局已被按勞分配和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格局所取代。為了解決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在逐步理順初次分配關系的同時,要註意建立以稅收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體系。傳統的福利分房制度正在從實物分配向貨幣化分配轉變,停止福利分房,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和保障性住房供應制度。
第七,市場經濟法規和新的經濟秩序逐步形成。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發展,法制越需要全面加強。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高度重視立法工作,加快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改革的步伐。據統計,1979-1997年末,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法律和法律問題決定328件,國務院發布和批準行政法規791件和壹批地方性法規,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區人民政府制定規章約17000件。為適應市場經濟國際化,加強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中國簽署了壹系列國際公約,這也為中國早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提供了法律依據。
第八,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中國經濟在世界經濟的大舞臺上。
改革開放初期,建立了4個經濟特區,開放了14個沿海港口城市。後來海南特區、浦東開發區成立,壹系列邊境口岸、內陸城市、開發區相繼建立,基本形成了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格局,初步建立了適應國際慣例的對外經濟運行機制。外貿體制改革不斷深化。1994年底以來,國家取消外匯收支計劃,進出口總額從1978年的206億美元增長到197年的3251億美元,增長了近15倍。中國在世界貿易中的排名從第32位上升到10位。政府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內企業進入國際金融市場直接融資。截至1997年底,已有41家全國大中型企業在境外成功上市,募集資金95.6億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和利用外資取得突破性進展。改革開放以來,累計實際利用外資超過3700億美元,其中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總額近2300億美元。累計批準外商投資項目30多萬個,從業人員1750萬人。自1993以來,中國已連續五年成為世界上吸收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海外投資也邁出了可喜的步伐。截至1997年末,境外設立企業超過5000家,覆蓋全球139個國家和地區。在充分利用外資的同時,也要註意有效規避外債風險。
總之,改革開放使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資源的行政命令和計劃垂直配置方式基本轉變為市場多元競爭和水平配置方式;實現了從票源緊缺的賣方市場向產品種類繁多的買方市場的轉變;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經濟向多層次全方位開放經濟的轉變;經濟運行從以“短缺”為特征的供給約束型向以市場需求約束和資源約束相結合為特征的類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正在從粗放型管理向集約型管理轉變;國民經濟由大起大落轉為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改革開放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使我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論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