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價值、功能角度看,知假買假索賠行為應當受到該法的支持與保護;從法律適用的角度看,應將知假買假索賠行為納入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予以保護;從立法的角度看,應當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將知假買假索賠直接規定在該法之中,使這種對造假活動的監督行為合法化。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價值、功能角度看,知假買假索賠行為應當受到該法的支持與保護;從法律適用的角度看,應將知假買假索賠行為納入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予以保護;從立法的角度看,應當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將知假買假索賠直接規定在該法之中,使這種對造假活動的監督行為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