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政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工商行政規章和政策。
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依法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對市場交易和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
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系統建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