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汕頭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意見
為簡化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程序,進壹步推進我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現就進壹步開展我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壹.適用範圍
本意見適用於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或合法報建手續,且無電梯住宅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原物業建設用地紅線範圍內增設電梯的城市。
本意見不適用於別墅(含聯排別墅)、單梯房屋和已列入拆遷改造計劃的房屋。
第二,管轄原則
現有住宅電梯項目實行屬地管理,由項目所在地縣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審查和監管,市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縣級沒有相應機構的,可以由市級相關管理部門審核。區縣政務服務中心應設立集中服務窗口,方便市民咨詢和辦理申請手續。
第三,實施主體
樓(梯)是既有居住建築增設電梯的基本單元,同意增設電梯的本樓(梯)所有業主為實施主體,負責組織協調資金籌集、委托設計、征求意見、項目申請、設備采購、項目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實施者可以委托業主委員會、原房屋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電梯安裝企業等單位或者個人承擔上述工作,並履行法律法規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承擔的義務。
四、實施條件
(壹)現有住宅電梯應以實用為原則,不得占用現有城市道路空間,不得影響城市規劃的實施,盡量減少電梯井和凸出外墻的尺寸,減少對相鄰建築的不利影響。在滿足建築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相關規範和標準的前提下,電梯井突出外墻的體積不計入建築間距計算。
(二)增設電梯,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梯)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增設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應當征得專有部分業主的同意。
前款所稱面積和業主人數的計算方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和有關規定執行。
(三)實施人應當就增設電梯初步設計方案、資金預算及籌集方案、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費用分攤方案、權益受損業主補償費籌集方案、電梯使用管理人達成書面協議。
動詞 (verb的縮寫)籌集資金
為現有房屋增加電梯所需的資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籌集:
(壹)由實施主體根據樓層和受益大小等因素,協商確定出資比例,* * *同出資。其中壹、二樓住戶可以獲得適當補償,三樓住戶可以不分攤費用。
(二)實施單位通過加裝電梯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後,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三)符合規定的其他資金。
增設電梯所籌集的資金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在小區顯著位置公布,接受監督。
不及物動詞組織實施
(壹)制定計劃
由實施主體編制符合建築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範和標準的既有住宅電梯設計方案。
(2)協議簽訂和公示備案。
實施者應當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協議應當明確約定項目負責人或者受委托單位(人)的主要職責、資金預算和籌集方案、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和費用分攤方案、權益受損業主補償費籌集方案、安裝後電梯使用管理單位。
增設電梯的協議和設計方案由實施者提交給當地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委會在收到上述信息的當天(節假日順延)在樓棟(梯)門口、小區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所有信息15天。公示期間,對增設電梯有異議的,利害關系人應當實名向社區居委會提出。當地街道(鎮)和社區居委會應積極協助執行主體做好異議調解工作。公示期滿後10日內,社區居委會就公示、收集書面異議、組織調解等事宜向實施主體出具書面說明材料。
(3)施工圖審查
現有房屋加裝電梯的設計方案經業主充分協商並公示後,實施主體將根據改造項目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施工圖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審圖機構進行審查,並出具施工圖設計技術文件審查意見。
(4)聯合審查
實施主體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申請現有房屋加裝電梯,並提供以下材料:
1.現有房屋加裝電梯聯合審查意見表(見附件);
2.添加電梯協議及附件和宣傳資料;
3.專有部分占建築物(梯)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業主總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的權屬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4.辦理手續的代理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
5.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附加電梯設計圖紙文本(相關文字說明、圖紙等。);
6.施工圖設計技術文件的審查意見;
7 .當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的書面材料。
申請材料將發放到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門。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和自然資源部門召集上述部門進行聯合審查。符合技術管理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聯合審查意見表》(見附件)。
(5)工程建設
加裝電梯施工前,實施者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聯合審查意見表》(見附件)和經辦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向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簡易登記。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通報電梯所在街道,街道和社區居委會要加強檢查協調。在社區居委會確認電梯安裝現場無利害關系人阻撓的情況下,施工單位方可開工。電梯安裝施工單位應當在電梯安裝施工前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報特種設備施工通知書,向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電梯監督檢驗,並在施工過程中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的質量安全監管。
電梯安裝涉及供電、通信、數字電視、供水、燃氣等管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搬遷改造。實施主體可憑《既有房屋加裝電梯聯合審查表》(見附件)向上述單位申請搬遷改造。自申請之日起15日內,管線單位必須進場施工搬遷,並承擔相關費用。?
(六)驗收和使用備案
1.工程竣工驗收。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對加裝電梯的施工安全負全責,設計、施工、電梯企業按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工程竣工後,實施者應當組織設計、施工、電梯企業和所在社區居委會對電梯安裝工程的質量、位置、規模進行竣工驗收,出具既有住宅電梯安裝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2.受理和備案。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竣工驗收備案單位提交下列材料:
(1)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竣工驗收備案表;
(2)規劃驗證程序;
(3)既有房屋加裝電梯竣工驗收意見;
(4)辦理手續的代理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
質量監督、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機構的監督報告(由上述單位直接向項目所在地竣工驗收備案單位提交)。
3.歸檔和移交。工程驗收備案後,實施者應當辦理既有房屋增設電梯施工檔案的入庫書,並將建設工程竣工資料移交給工程所在地城建檔案館。應提交以下材料:
(1)現有房屋加裝電梯聯合審查意見表(見附件);
(2)在現有住宅中增加電梯竣工驗收記錄表;
(3)施工圖設計技術文件的審查意見;
(4)竣工圖。
3.使用歸檔。實施者應當在電梯投入使用前,依法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新增電梯登記手續,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辦理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辦理手續的代理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
(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三)含有管理單位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
(4)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
(5)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書;
(6)現有房屋增加電梯施工檔案。
七、新區處理
因安裝電梯而增加的建築面積歸該樓(梯)全體業主所有,每戶業主的物業面積不變。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增加的建築面積按折舊價補償。
八、異議處理
因安裝電梯發生的糾紛未通過協商或者基層組織調解解決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管理和維護
實施者應當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或者個人作為電梯的使用管理者,履行特種設備使用人的法定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使用管理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壹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交定期檢驗申請。
X.財政補貼
(壹)補貼範圍和標準
從2019開始,按照以補為主的原則,對當年竣工並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四層及四層以上多業主無電梯既有住宅給予補貼,壹個樓梯由市財政補貼4萬元。同時,按照壹個樓梯間1,000元的標準,由市財政對增設電梯所在的社區居委會進行獎勵,作為其日常工作經費。各區縣人民政府同時按照市級補助獎勵標準給予同等數額的補助獎勵。
(2)申請補貼的程序
電梯竣工驗收合格後,實施者憑《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項目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的確認向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請。每年1月,各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匯總上壹年度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情況,統壹上報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市現有房屋加裝電梯領導小組批準後,由市兩級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
XI。保障措施
(壹)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汕頭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汕頭供電局。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現有住宅電梯工作的統籌規劃、指導和協調。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職責分工
1.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牽頭制定出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技術規範,優化縮短聯審時間。
2.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土建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工作。
3.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梯附加設備的使用以及與使用安全相關的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保養、檢驗檢測的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公布電梯設備企業備選名單,供實施主體參考。
4.市財政部門負責撥付電梯額外財政補貼和獎勵資金,統籌年度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實施者和社區居委會進行補貼和獎勵。
5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協調現有房屋加裝電梯工作中涉及的綠化和相關市政設施移交。
6.增設電梯項目涉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市政設施占用、挖掘、移動費的,有關部門予以免收。
7 .供電、通信、數字電視、自來水、燃氣等部門的主管單位,應加強指導和檢查,督促上述部門積極配合現有住宅電梯工作。
8.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加強組織實施,完善宣傳,積極動員、協調、指導有條件的既有住宅開展增配電梯工作。要在轄區內街道或社區居委會現有房屋內設立電梯技術咨詢壹站式中心,為市民提供咨詢服務。要加強電梯增設中鄰裏矛盾的化解,積極搭建溝通協調平臺,及時處理鄰裏矛盾糾紛,確保既有房屋電梯增設工作有序開展。
9.增加電梯所在街道、居委會等基層單位,主動做好居民政策宣傳和意見矛盾的協調處理工作。原房改單位、業主委員會、電梯生產安裝企業等。對現有房屋加裝電梯的工作給予指導和協助。達到申報條件後,住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主動提供服務,為增設電梯創造便利條件,積極配合實施主體做好協議公示、工程建設、電梯運行維護等事宜。
十二。強化績效考核。
現有房屋加裝電梯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各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工作績效不明顯、敷衍塞責、不敢作為、亂作為的地區和部門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十三、各區縣人民政府可結合本意見出臺配套政策,全力推進轄區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十四。本意見自2019年6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14日。有效期屆滿後,經評估認為有必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根據評估情況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