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安排
(1)新生入學登記申請學位。5月16日-24日
(2)家長提交入學登記紙質材料。5月23日-31日。
(3)實地核查。5月30日-6月24日。
(4)學校實地核查時間。6月25日-30日。
(5)解決遺留問題。8月25日—28日。
(6)新生報名註冊。8月30日—31日。
(7)農村鎮中小學報名辦法跟往年相同,不需要在網上登記,8月28日-31日直接到學校報名註冊。
入學條件
1、本市戶籍
(1)父母在城區購房並入住的,以父母購房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
(2)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本人與父母在本市的唯壹住所(壹戶壹生,同壹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且持續居住時間滿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小學1—4年級或初中7—8年級的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宅(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小學1—4年級或初中7—8年級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租房居住未滿2年的,根據所在轄區學校學位空缺情況,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3)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戶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無第二處住所的,視購房和租房情況,參照本條第(1)或(2)項執行。
2、外來務工人員
(1)父母在城區購房並入住的,以父母購房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
(2)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本人與父母在本市的唯壹住所(壹戶壹生,同壹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且連續居住時間滿二年,該住所(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小學1—4年級或初中7—8年級的,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符合入學條件,若片區人數超過劃片對口學校學位數的,根據劃片對口學校和周邊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3)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就學。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瓊府辦〔2004〕22號)規定,即:第壹、本人及其父母屬農村戶籍;第二、是九年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第三、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第壹監護人進城且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壹監護人在市區政府所在地務工就業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申報暫住登記、辦理暫住證。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讀,並視購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況,參照以上(1)、(2)項執行。
不符合1、2條規定條件的,選擇民辦學校或回原籍就學。
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1
本市戶籍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居民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有關證件)或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13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2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有關證件)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13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的暫住證;
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證明;
⑥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3
農民工子女
①父、母雙方及入學新生的農業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隨父、母進城且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證明;
④父母在本市的暫住證;
⑤父母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有關證件)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
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的證明;
⑦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網上申請流程
①訪問系統
打開瀏覽器,訪問訪問海口市教育局門戶網站。點擊“小學、初中新生入學申請登記”訪問系統。點擊“初次申請登記入口”按鈕開始登記;
②選擇入口
根據新生戶籍性質,選擇升學類型及入口(本市戶籍進入“本市戶籍入口”);
③查閱須知,確認具有申請登記條件後,勾選“我已閱讀上文,並確認符合入學申請登記的條件。”,點擊“確認並繼續”按鈕進入下壹步;
④按照內容要求依次填寫資料,填寫完畢後,點擊“下壹步”按鈕繼續;
⑤根據實際情況勾選已經具有的申請材料,點擊“下壹步”按鈕繼續;
⑥仔細核對所填寫的資料,確認無誤後,勾選“我確認上述的個人資料真實準確!我明白如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準確,將導致登記失敗”,點擊“確認並提交”完成登記。
⑦完成登記過程。
備註:在登記過程中,若信息填寫有錯,可隨時點擊“返回上壹步”按鈕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