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商業秘密是“不為公眾所知”的,即只要不是業內熟知的普通信息,能夠保持與普通信息最低秘密性或新穎性差異的信息就構成商業秘密。
專利是發明創造,即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被授予發明創造的專有權。
2、構成要素不同
商業秘密必須符合構成要件,具有非公開性、實用性和價值性,並已采取保密措施。這些要求是不可或缺的。有可能成為商業秘密,就看以上四個條件是否滿足。
專利是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確定的。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3,實現的難度不同。
商業秘密的實施比專利更難。
擴展數據:
不授予專利權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五條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獲得或者利用的,以及依靠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
A.科學發現;
B.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C.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D.動植物品種;
E.通過核轉化獲得的物質;
F.圖案主要用於標記平面印刷品的圖案、顏色或兩者的組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專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