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韓風、日風正盛。染紅發,著異服,跳街舞等日韓舶來品漸漸流行了起來。走在大街上,不時能瞧見幾個不倫不類的“新潮壹族”,他們大多著奇異的外套,衣服褲子肥大得出奇,頂著壹頭五顏六色,零亂不堪的頭發,不以正常人的走姿走路,而是晃悠著腦袋跳躍著行走,滑稽得像個小醜。
說真的,我對這種現象是頗為嗤之以鼻的,在我看來,這種舉動實在有損於壹個人的形象,讓人感覺他有點不務正業。依本人之薄見,這種“舶來品”實在不值得提倡,雖說無須對其“斬盡殺絕”,但適當地加以約束還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種玩意兒在中國缺乏文化的空氣,況且也對青少年的成長無益,不止壹次發生的事件表明,這種東西並不能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什麽好處,相反,誤國誤民例是極有可能。
我的壹些朋友曾經公開地批評我思想保守,不夠開放。是的,我也承認我在某些方面是比較保守,在對待某些新事物的態度上的確不如其他人積極樂觀。但我始終堅持,在對待這種文化“舶來品”時,態度“開放”問題值得商榷。想當初人家日本向我們中國學習,為什麽外交使節只帶回了中國燦爛的文化,卻沒有帶回中國的太監和婦女纏足的陋習?相反的,到如今我們學人家,卻為什麽對這類文化垃圾也大開方便之門?這實在是壹個如何對待外來文化精華與糟粕的問題,為什麽連當年的遣唐使都明白的問題,到今天卻迷惑了大多數人?魯迅先生早在幾十年前就痛心疾首的問題為什麽到今天還在發生?實在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