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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3日]
國稅發[2005]61號
壹、為加強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征收管理,規範納稅申報、“壹窗式”管理(以下簡稱“壹窗式”管理)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優化納稅服務,根據 《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 和 《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 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程。
二、“壹窗式”管理是稅務機關以信息化為依托,通過優化整合現有征管信息資源,統壹在辦稅大廳的申報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申報(包括受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和 IC 卡報稅),進行票表稅比對,比對結果處理等工作。
三、“壹窗式”管理壹律實行“壹窗壹人壹機”模式。基本流程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以下簡稱申報)受理、 IC 卡報稅、票表稅比對及結果處理。
四、地市級以上稅務機關增值稅管理部門負責“壹窗式”管理業務的指導、監督;區縣級稅務機關增值稅管理部門負責“壹窗式”管理業務的組織實施。
五、稅務機關辦稅大廳應設置申報征收崗、異常情況處理崗和復核崗,具體負責“壹窗式”管理各項工作的實施。其中:申報征收崗、異常情況處理崗為前臺崗位,復核崗位為後臺崗位。復核崗位人員不得兼任申報征收崗位工作和異常情況處理崗位工作。
六、申報征收崗位主要負責納稅人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受理、 IC 卡報稅和票表稅比對等工作。七、異常情況處理崗位主要負責申報、比對異常情況的核實及結果處理等工作。八、復核崗位主要負責對申報征收崗位和異常情況處理崗位人員工作的監督考核、比對結果處理的復核及向納稅評估或稽查部門的轉辦等工作。九、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壹)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 及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壹)、(表二) 》 。
(二) 《 資產負債表 》 和 《 損益表 》 。
(三)稅控 IC 卡(使用小容量稅控 IC 卡的企業還需要持有報稅數據軟盤)。
(四)加蓋開戶銀行“轉訖”或“現金收訖”章的 《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 》 或經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延期繳納稅款文於。
(五) 《 成品油購銷存情況明細表 》 和加油 IC 卡、 《 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 》 。(六) 《 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 》 。
(七) 《 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 》 。
(八) 《 廢舊物資發票開具清單 》 。
(九) 《 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 》 。
(十) 《 代開發票抵扣清單))。
(十壹)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以上第(壹)、(二)項為所有納稅人必報資料。除此之外,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須報送第(三)項資料;未實行“稅庫銀聯網”且當期有應納稅款的納稅人須報送第(四)項資料;第(五)至(十壹)項為當期發生該項業務的納稅人必報資料。
十、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當於每壹個工作日(包括征期)受理納稅人專用發票抵扣聯的認證。
十壹、認證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取得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利用掃描儀自動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圖象,運用識別技術將圖象轉換成電子數據,然後對發票密文進行解密,並與發票明文逐壹核對,以判別其真偽的過程。認證按其方法可分為遠程認證和上門認證。遠程認證由納稅人自行掃描、識別專用發票抵扣聯票面信息,生成電子數據,通過網絡傳輸至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完成解密和認證,並將認證結果信息返回納稅人的認證方式。上門認證是指納稅人攜帶專用發票抵扣聯(或電子信息)等資料,到稅務機關申報征收窗口進行認證的方式。納稅人報送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如果已汙損、褶皺、揉搓,致使無法認證的,可允許納稅人用相應的其他聯次進行認證(采集)。
十二、認證完成後,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根據認證結果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壹)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和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較,發票代碼或號碼不符)的發票,將發票原件退還納稅人;
(二)密文有誤、認證不符(不包括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和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和抵扣聯重號的發票,對上門認證的,必須當即扣留;對遠程認證結果為“認證未通過”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應在發現的當日通知納稅人於 2 日內持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到稅務機關再次認證,對仍認證不符的或密文有誤的專用發票,必須當即扣留。對於扣留的專用發票,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填寫 《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扣押收據 》 (附件六),交納稅人作為扣留憑證,同時填寫 《 認證不符或密文有誤專用發票轉辦單 》 (附件七),與扣留的專用發票及相關電子信息即時傳遞至復核崗位。復核崗位審核受理申報征收崗位轉交的 《 認證不符或密文有誤專用發票轉辦單 》 ,與扣留的專用發票抵扣聯原件及電子數據,轉稽查部門。
十三、納稅人當月申報抵扣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應在申報所屬期內完成認證。
十四;、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在征收期內受理納稅人納稅申報工作。
十五、納稅申報分為遠程申報和上門申報。遠程申報是指納稅人借助於網絡、電話或其他手段,將申報資料傳輸至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的壹種方式;上門申報是指納稅人攜帶申報資料,直接到申報征收窗口進行申報的壹種方式。
十六、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在受理納稅人納稅申報時,應對納稅人報送的資料的完整性及邏輯關系進行審核。資料齊全且邏輯關系相符的,接受申報,資料不全或邏輯關系不符的,應及時告知納稅人並要求其重新申報或調整申報。對實行遠程申報的納稅人,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可直接調閱其遠程報送的電子信息進行審核;對通過介質實行上門申報方式的納稅人,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可直接讀取納稅人報送的電子信息進行審核;對通過紙質實行上門申報方式的納稅人,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可直接審核其紙質資料。
十七、對逾期申報的納稅人,申報受理崗位人員應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壹)有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其延期申報審批文書的,申報受理崗位人員按本規程第十六條規定受理其納稅申報。
(二)未持有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其延期申報審批文書的,申報受理崗位人員先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再按本規程第十六條規定受理其納稅申報。
十八、納稅人納稅申報成功後,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應當確認稅款是否入庫:
(壹)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按接收到商業銀行或國庫傳來的劃款信息確定稅款的入庫。
(二)未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根據納稅人報送的加蓋開戶銀行“現金收訖”或“轉訖”章的 《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 》 確認稅款的入庫。納稅人當期沒有應納稅款的,不必確認稅款入庫。
十九、復核崗位人員在申報期內按日核對已申報納稅人的稅款入庫情況。對未申報或者已申報但稅款未能入庫的納稅人,通知稅源管理部門。
二十、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持載有報稅數據的稅控 IC 卡,向申報征收崗位報稅;使用小容量稅控 IC 卡的企業還需要持有報稅數據軟盤進行報稅。
二十壹、申報征收崗位人員采集專用發票銷項數據時,通過報稅子系統,對使用 DOS 版開票子系統的納稅人報送的軟盤數據和 IC 卡數據進行核對,壹致的,存入報稅子系統;不壹致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壹)因納稅人硬盤損壞等原因造成軟盤中專用發票份數小於 iC 卡的,必須要求納稅人提供當月開具的全部專用發票,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並經過報稅子系統中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
(二)因納稅人更換金稅卡等原因造成軟盤中專用發票份數大於 IC 卡(不含 IC 卡為零的情況)的,其軟盤中所含專用發票銷
(壹)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按接收到商業銀行或國庫傳來的劃款信息確定稅款的入庫。
(二)未實行“稅銀聯網”或“稅庫銀聯網”的,申報征收崗位人員根據納稅人報送的加蓋開戶銀行“現金收訖”或“轉訖”章的 《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 》 確認稅款的入庫。納稅人當期沒有應納稅款的,不必確認稅款入庫。
十九、復核崗位人員在申報期內按日核對已申報納稅人的稅款入庫情況。對未申報或者已申報但稅款未能入庫的納稅人,通知稅源管理部門。
二十、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持載有報稅數據的稅控 IC 卡,向申報征收崗位報稅;使用小容量稅控 IC 卡的企業還需要持有報稅數據軟盤進行報稅。
二十壹、申報征收崗位人員采集專用發票銷項數據時,通過報稅子系統,對使用 DOS 版開票子系統的納稅人報送的軟盤數據和 IC 卡數據進行核對,壹致的,存入報稅子系統;不壹致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壹)因納稅人硬盤損壞等原因造成軟盤中專用發票份數小於 iC 卡的,必須要求納稅人提供當月開具的全部專用發票,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並經過報稅子系統中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
(二)因納稅人更換金稅卡等原因造成軟盤中專用發票份數大於 IC 卡(不含 IC 卡為零的情況)的,其軟盤中所含專用發票銷項明細數據可經過“非常規報稅/軟盤補報”采集,但當月必須查明產生此種不壹致情況的原因並采取措施解決。(三)因納稅人計算機型號不匹配造成 IC 卡中專用發票銷項數據為零的,根據系統提示,其軟盤數據存入報稅子系統或要求納稅人持專用發票到征收機關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並經過報稅子系統中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四)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因納稅人軟盤質量問題致使無法采集專用發票銷項數據的,須要求納稅人重新報送軟盤。
二十二、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對使用 Windows 版開票子系統的納稅人的報稅進行審核,壹致的,存入報稅系統;對因更換金稅卡或硬盤損壞等原因,不能報稅的,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壹)因納稅人更換金稅卡等原因造成納稅人實際開具專用發票份數大於 IC 卡的,應要求納稅人提供當月開具的全部專用發票,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並經過報稅子系統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如掃描補錄有困難的,可以通過納稅人開票子系統傳出報稅軟盤,並經過報稅子系統的“非常規報稅/軟盤補報”采集。(二)因納稅人硬盤、金稅卡同時損壞等原因不能報稅的,納稅人必須提供當月開具的全部專用發票,通過認證子系統進行掃描補錄,並經過報稅子系統的“非常規報稅/存根聯補錄補報”采集。
二十三、納稅申報期結束後,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必須運用報稅子系統查詢未報稅納稅人名單,並要求其限期報稅,以便采集專用發票銷項數據;在專用發票銷項數據傳入稽核系統前,對逾期來報稅的納稅人,可經過報稅子系統中的“非常規報稅/逾期報稅”采集。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對上月漏采的專用發票銷項數據,必須經過“非常規報稅/逾期報稅”采集。對註銷或取消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的納稅人當月開具的專用發票銷項數據,經過“非常規報稅/註銷壹般納稅人資格納稅人報稅”采集。
二十四、實行上門申報且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申報和報稅應同時進行;實行遠程申報且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須在申報資料報送成功後,再到申報征收窗口報稅。未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不必進行稅控 IC 卡報稅。
二十五、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完成專用發票銷項數據采集工作後,稅控 IC 卡暫不解鎖,應操作壹窗式票表稅比對軟件進行比對。
二十六、票表稅比對包括票表比對和表稅比對。票表比對是指申報征收崗位人員利用認證系統、報稅系統及其它系統采集的增值稅進、銷項數據與納稅申報表及附列資料表中的對應數據進行比對;表稅比對是指利用申報表應納稅款與當期入庫稅款進行比對。
二十七、對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票表稅比對工作應在稅控 IC 卡報稅成功後即時進行;實行上門申報且沒有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票表稅比對工作在受理申報時同時進行;實行遠程申報且沒有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納稅人,票表稅比對工作應在其申報後及時進行。
二十八、票表稅比對內容
(壹)銷項比對用防偽稅控報稅系統采集的專用發票銷項金額、稅額匯總數與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壹) 》 中第 1 、 8 、 15 欄“小計”項合計的銷售額、稅額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二)進項比對
1 .非輔導期內壹般納稅人的進項票表比對內容
( l )用防偽稅控認證系統采集的專用發票抵扣聯進項金額、稅額匯總數與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 》 中第 2 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中所填列的進項金額、稅額匯總數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是認證系統采集的進項信息必須大於或等於申報資料中所填列的進項數據。
( 2 )用 《 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 》 中“合計”欄“允許計算抵扣的運費金額、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項數據與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 》 中第 8 欄“運費發票”的“金額、稅額”項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 3 )用 《 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 》 中的“稅款金額”欄匯總數與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 》 中第 5 欄“海關完稅憑證”的“稅額”項匯總數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 4 )用 《 廢舊物資發票抵扣清單 》 中“發票金額”欄“計算抵扣稅額”項匯總數與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 》 中第 7 欄“廢舊物資發票”的“金額、稅額”欄匯總數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 5 )用 《 廢舊物資發票開具清單 》 “發票金額”欄“合計”項數據與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壹) 》 中第 16 欄“免稅貨物銷售額”項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是 《 廢舊物資發票開具清單 》 的金額數據小於或等於申報資料中所填列的上述數據。
( 6 )用 《 代開發票抵扣清單 》 “金額”、“稅額”欄“合計”項數據與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 》 第 9 、 10 項“金額”、“稅額”欄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2 .輔導期內壹般納稅人票表比對內容
( 1 )審核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 附表二第 3 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於或小於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後允許抵扣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數據。
( 2 )審核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 附表二第 5 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於或小於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後允許抵扣的海關完稅憑證的數據。
( 3 )審核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 附表二第 7 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於或小於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後允許抵扣的廢舊物資發票的數據。
( 4 )審核 《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 附表二第 8 欄份數、金額{稅額是否分別等於或小於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後允許抵扣的的,在 《 比對異常轉辦單 》 簽署“解除異常,同意對 IC 卡解鎖”意見後,移交復核崗位;核實後仍不能解除異常的,在 《 比對異常轉辦單 》 簽署“移送稽查”意見後,移交稽查部門處理。
(五)稽查部門接到 《 比對異常轉辦單 》 後,實施稅務稽查。經查處可以解除異常的,在 《 比對異常轉辦單 》 簽署“解除異常,同意對稅控 IC 卡解鎖”意見後轉交稅源管理部門,稅源管理部門再轉交復核崗位。
(六)復核崗位接到稅源管理部門簽署“解除異常,同意對稅控 IC 卡解鎖”意見的 《 比對異常轉辦單 》 後,通知異常情況處理崗位操作壹窗式票表稅比對軟件對稅控 IC 卡解鎖。
三十、在申報期結束的當日,復核崗位應及時將比對結果轉交稅源管理部門。對其中未票表稅比對的納稅人還應填制 《 未票表稅比對納稅人清單 》 (附件五)壹並移交。
三十壹、復核崗位人員根據票表稅比對系統自動生成的 《 比對異常納稅人清單 》 (附件四),並監督核實申報征收崗位和異常情況處理崗位工作人員是否存在違規處理的問題。
三十二、每月申報期結束次日,填寫 《 比對異常和處理結果統計表 》 (附件八),並報送增值稅管理部門。
三十三、本規程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凡以前規定與本規程相抵觸的,以本規程為準。
網上辦稅業務流程
網上辦稅業務流程
網上辦稅是壹種現代化的納稅申報方式,具有高效、便捷、辦稅成本低廉的優點,它可以幫助納稅人免除上門申報、排隊等候的麻煩,實現“足不出戶,輕松納稅”,歡迎廣大納稅人采用網上辦稅方式。
壹、本流程的適用範圍: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消費稅申報;各類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不適用壹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
二、網上辦稅業務的具體流程
(壹)開戶:
1、登陸珠海市國家稅務局網站(),點擊右上角“網上辦稅”,進入“辦稅大廳”,點擊“註冊”,填寫正確的註冊資料提交,並打印《網上辦稅註冊申請表》(壹式兩份),蓋公章。
2、登陸珠海市國家稅務局網站,點擊進入“下載中心”→“表單證書” →“涉稅申請”,下載《郵寄(數據電文)申報申請審批表》,正確填寫打印(壹式兩份),蓋公章。
3、持上述表格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廳“綜合服務”窗口開通。
(二)申報、查詢:
登陸珠海市國家稅務局網站,點擊右上角“網上辦稅”,進入“辦稅大廳”,輸入用戶名和密碼登陸,點擊“申報征收”,選擇相應的申報稅種,填寫正確的所屬期和數據,計算→提交→清繳稅款→打印申報表;進入查詢申報和繳稅情況查詢,再次確認正確申報和扣稅。
三、需提交的紙質申報資料: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消費稅:當年度1-12月的所有紙質申報資料在次年1月底前報送。
2、企業所得稅(季度):各季度紙質申報資料和財務會計報表在次年1月15日前報送。
3、納稅人需要辦理註銷的,必須將紙質申報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後方可按規定辦理註銷手續。
四、其他提示:
1、開通網上辦稅前,需要開設銀行扣稅賬號;申報前需確認扣稅賬號余額是否足以扣稅;網上報稅密碼請自行妥善保管。
2、小規模出口企業增值稅、總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請直接(上門)申報;暫不支持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
3、請與“綜合服務”窗口核對企業電話是否正確,電話變更時請及時到稅務部門辦理變更。
4、請留意珠海市國家稅務局網站公告及政策法規文件等內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