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張清單具體指的是政府權力清單、企業投資負面清單、政府責任清單、省級部門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壹張網則指的是浙江政務服務網。實行權力清單制度是為了實現法無授權不可為,責任清單制度則要實現法定職責必須為。四張清單壹張網分別從限制政府權力、賦予市場自由、減少微觀幹預、打造陽光政務、強化政府責任等5個維度,搭建政府全面履行職能的制度架構。
按照“四張清單”管理制度規定,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鄉鎮紀委、機關各部室結合各自崗位職責,於年初制定年度“責任清單”;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每周明確“任務清單”,鄉鎮紀委、機關各部室每月明確“任務清單”;“正面清單”明確單項工作被上級通報表彰、宣傳任務完成、幹部職工被上級通報表彰等內容,分別以單項按級別予以不同分值加分;“負面清單”明確本部門幹部職工未嚴格執行省紀檢監察幹部“十五不準”行為規範、部門承擔的工作受到上級通報批評、承擔的重點工作任務沒有完成、未完成宣傳任務等內容,分別以單項按級別予以不同分值扣分。
不適用“四張清單”情形
(壹)屬於“四張清單”所列輕微違法行為,同時采用非強制手段不能達到行政管理目的或者又存在從中處罰情節的。
(二)屬於“四張清單”所列輕微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或者減輕、從輕行政處罰後再次實施該違法行為的。
(三)對利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衛生、公***安全等突發事件實施違法行為的。
“四張清單”使用應註意的問題
“四張清單”未列明的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強制法》和各行政執法領域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範行使自由裁量權,判定處罰裁量情形。“四張清單”可以作為行政處罰裁量考慮的內容,不得直接作為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
截至11月中旬,全區***19個區級執法部門認領並實施“四張清單”,涉及處罰事項531項,其中不予處罰事項135項,減輕處罰事項113項,從輕處罰事項154項,從重處罰事項129項。經統計,區直執法部門依據“四張清單”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數量***92件,其中不予處罰10件,從輕處罰18件,減輕處罰64件,從重處罰0件,受益主體72個,受益企業24家。
實施行政處罰“四張清單”,能夠區分不同違法行為,做到精準執法、預警提示、容缺執法、柔性執法,既幫助執法對象特別是企業及時糾錯改正,確保企業不因小過失而貽誤大發展,也防止執法措施“壹刀切”,有利於提升行政執法效能,推進城市精細化治理,為企業營造包容審慎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