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本質安全型礦井,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的客觀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維護職工生命安全健康的根本保障,也是煤礦企業當前和今後必須抓好的壹項重要而迫切的工作。
所謂本質安全,就是包括人的系統、物質系統、能量系統、信息系統以及這些系統的協調組合達到本質安全化。煤礦作為壹種高危險行業,地下作業環境更是惡劣,受到瓦斯、水害、火災、粉塵、冒頂等重大危險源的威脅,再加上復雜地質環境的多變性和不可預知性,導致煤礦安全事故頻頻發生。
因此,打造本質安全的新礦井就成為煤礦生產、經營的第壹要務。和以往的安全管理相比要變局部分散為整體綜合;變事後歸納整理為事前預測治理;變被動受制為主動控制,從而使安全管理工作適應人類技術發展的要求,提高人類的安全活動效果。
從而保證礦山安全生產,具體的講,應註意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壹、堅持以人為本,保證人的系統是本質安全型。
堅持以人為本就是以人民群眾的發展為本和以人民群眾的需求為本。積極實現人的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讓發展成果惠人類。
如何保證人的系統是本質安全,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①、樹立人本思想,落實“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 ‘安全第壹,預防為主’是我國安全生產方針,黨的 *** 明確提出“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保證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這無不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全國人民生命安全的關懷。
所以在工作中時刻樹立人本思想,牢固樹立人的生命高於壹切的安全管理理念。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管生產必須先管安全,才能真正建立健全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真正落實在實處,從而在制度上保證人的安全行為。
②、大力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營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及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特別是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手段和管理手段的不斷利用,但對於搞好安全生產來說還是不夠的。
科技手段受認識局限性的影響不能達到本質安全化,需要管理手段來補充,而管理手段雖有壹定的效果,但是管理的有效性往往依賴於對被管理者的監督和反饋,可是在安全管理上時時處處監督企業每位職工遵章守紀,是壹件很困難的事,甚至是不可能的事,這就必然帶來安全管理上的漏洞,而安全文化正好補充管理上的不足。安全文化從人思想觀念、道德品質、職業素質、技術技能等人文因素,通過培訓和各種各樣的宣傳活動創造壹種安全氛圍,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素養,充分利用人的“從眾心理”,改進其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變被動為主動。
③、強調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培訓,在技術上保證人的安全行為。煤礦職工技術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本人和其它人員的安全,所以必須強化職工的安全技術技能的培訓,提高職工整體素質。
培訓要做到崗位與基本技能相適應原則.堅持先培訓後就業,井下各個崗位真正做到持證上崗。安全技術培訓是煤礦特殊生產環境的需要,是煤礦安全的基礎工作,必須結合實際,做到學以致用,真正達到自學率100%,培訓率100%,提高率100%。
④、強化安全管理機制提高煤礦職工的安全行為。人往往都有壹種懶惰心理,特別是人在疲勞等狀態下更容易出現不安全行為,這就必須強化安全管理機制,加大反“三違”力度,硬起手腕抓違章,對安全工作真正做到狠嚴細實快新。
對於違章人員要教育培訓,讓他們在內心深處認識痹章的危害,從源頭上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二、保證設備本質安全化,是安全生產的基礎。
設備的本質安全化,能夠保證在操作失敗及設備出現故障時能自動發現並能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本質安全強調先進技術手段和物質條件在保障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
運用現代技術,特別是安全科學的新成就,從根本上消除能形成事物的主要條件,盡可能采取完善的防護措施,增強人體對各種傷害的抵禦能力。實現設備本質安全化可采取以下措施:①、從根本上消除事故發生的壹切條件。
以安全無毒設備替代高危險高毒設備,按本質安全化要求,重新設計改進工藝流程,設備結構、形狀。消除事故發生的必要物質條件。
②、設備或系統具備自動防止操作失誤、設備故障和工藝異常的工能。用機械化程序控制代替手工操作;積極進行自動化和機器人的研究生產,實現無人工作采煤面,采用合理安全防護裝置。
③、合理設置空間和時間保護裝置。在人與機器之間或機器周圍設立隔斷墻,防火墻、防爆墻等等安全設施,實行時間隔離等措施保證人身安全。
④、實行安全措施的最佳配合。工作中要對工作環境和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辨識,找出潛在的危險源。
熟悉消除這些危險源的方法和措施,設計好多種預防和糾正預案,然後進行選擇和匹配。以求取得最大限度的安全效果。
⑤、本質安全設備在設計和制造環節上要考慮到應具有完善的防護功能,以保證設備能在規定的運轉周期內安全、穩定、正。
2.怎麽制定非煤礦山安全檢查表
非煤礦山安全檢查表的形式多種多樣,我們采用的是按生產系統以問卷的方式制定的安全檢查表,對於安全檢查表我們認為應符合以下要求:首先要有合法性。
制定的依據主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標準、安全規程等的條文,不能偏離,因此這些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程都是根據實踐或教訓制定出來的,具有強制性,必須認真執行;第二,要有實用性,對於非煤礦山的安全檢查表使用來講,有他的實用性,在實踐中簡便易行;第三,具有可操作性。 安全檢查表在礦山全面安全大檢查中可以運用;分生產系統進行檢查時也可以應用,他具有比較靈活、可操作的特點;第四,有較強的針對性,因為檢查表是分生產系統進行制定的,對於礦山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系統,可以系統地、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整改,使之處於安全運行狀態。
非煤礦山安全檢查表在使用過程中要不斷補充和完善。各礦山生產系統大同小異,但是在具體細節上還可能存在差異。
礦山設備不斷更新,新技術的不斷引進,這就使得安全檢查表的項目、內容進行完善和補充,使之形成比較完整的檢查表。
3.國家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有什麽要求
為了實現企業安全生產,避免發生各種事故,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 和身體健康,國家安監總局於2014年6月發布了《非煤礦山企業安全 生產十條規定》。
規定針對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金屬非金屬尾礦庫、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和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 業等,分別作出了十條具體規定。 (1) ***性要求。
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責任制方面的要求、人員資 質方面的要求、應急援助方面的要求。 (2) 個性要求。
如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方面,主要針對發生頻率 較高的冒頂片幫和中毒窒息事故以及容易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提升、防 排水、爆破作業等重要環節提出要求;金屬非金屬露天礦方面,主要針 對事故多發的邊坡管理和爆破作業等環節提出要求。
4.礦山安全
內容太多,涉及的範圍有太廣,這些資料在網上也是要付費的,沒人會免費給妳的,建議妳們老板買套書吧,就什麽都有了~~ 下面只是其中壹部分: 非煤礦山安全管理辦法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規範非煤礦山生產秩序,根據《礦山安全法》以及國家安全監督局、公安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加強非煤礦山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進壹步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非煤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即:開采以液態、氣態、固態形式存在的金屬與非金屬礦產資源的礦山企業及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非煤礦山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按市 *** 統壹領導和各區縣(自治縣、市)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全市非煤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公安、國土、環保、工商等 *** 職能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對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監察部門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條 非煤礦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責任: (壹)按照國家、市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必須配備專職或 *** 安全生產工作人員,保證安全生產需要的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依照國家、市安全生產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四)制定礦山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計劃,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礦山存在的事故隱患。 (五)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如實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實施搶救工作。
第六條 非煤礦山企業的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經過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七條 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並通過安全評價。
第八條 非煤礦山企業必須達到以下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驗收標準。 (壹)取得《采礦許可證》、《礦長安全資格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
(二)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操作規程的作業規程、安全檢查與培訓制度。 (三)有專 *** 安全機構及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
(四)露天礦的階段高度、平臺寬度和邊坡角度滿足作業安全和邊坡穩定的需要。 (五)礦井有合理的防排水設施和獨立的通風系統。
(六)每個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行人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 (七)礦井井巷支護和采場頂板管理能保證作業安全。
(八)爆破器材有嚴格的保管、發放、領用、清退登記制度,有爆破說明書、爆破作業安全規程。 (九)有尾礦庫、排渣(土)場及排水應有相應的治理措施。
第三章 安全監管職責 第九條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 *** 及 *** 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行政措施,對本地區非煤礦山實施安全監督管理,采取安全管理措施,防範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條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 *** 必須制定本地區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經 *** 主要領導人簽署後,報上壹級 *** 備案。
第十壹條 根據“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管理”的原則, *** 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工作: (壹)國土資源部門應依法做好非煤礦山企業的《采礦許可證》的發放及其監督管理。 (二)公安部門應依法做好非煤礦山企業《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和《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的發放及其監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依法做好非煤礦山企業《營業執照》的核發及其監督管理。 (四)環保、監察及其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對非煤礦山安全加強監督管理,實施定期檢查,發現有危及安全的情況時,可要求企業立即改正或者發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況緊急時,可要求礦山企業立即停止作業。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反《礦山安全法》和本辦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礦山安全的規定的情況,應當依法提出處理意見,並通知有關部門。
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後,應依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依法註銷或吊銷其《采礦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被註銷或吊銷《采礦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 按照“明確責任、分級管理”的原則,規範事故報告、調查及處理程序。礦山事故發生後,各級人民 *** 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嚴格按照《重慶市傷亡事故處理程序暫行規定》的要求,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 凡不具備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已被列為關閉的礦山,死灰復燃仍在非法生產的;凡是未經整頓。
5.非煤礦山行業的生產特點和安全評價的重點是什麽
據統計,截至2000年底,我國***有各類礦山企業153063個(不包括海域石油和天然氣),其中非煤礦山企業116788個(不包括煤、油頁巖、石油、天然氣和石煤等礦山企業),***有從業人員964.44萬人,其中金屬礦104.12人,非金屬礦357.15萬人。
非煤礦山分為地下礦山和露天礦山兩大類。根據地下礦山和露天礦山生產工藝的特征,非煤地下礦山危險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提升設施失效、礦山水害、礦山火災、礦山冒頂或塌方、采場爆破傷害、地表塌陷、礦山觸電傷害、礦山尾礦庫垮壩等。
非煤露骨天礦山危險有害因素主要包括采場爆破傷害、礦山邊坡滑坡、運輸傷害、礦山觸電傷害、礦山邊坡滑坡、運輸傷害、礦山觸電傷害、礦山尾礦庫垮壩、排土場滑落或形成泥石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