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小八。
康小八,男,綽號吳禿子,回族,年齡不詳,天津衛人氏,光緒年間縱橫京津兩地的大盜。因為早年曾過繼給北京東皇莊的康家,故改姓康,匪號康八太爺,江湖人稱康小八。在北京康營(今朝陽區孫河鄉康營)長大,是清代最後壹個被淩遲處死的罪犯。
老北京關於剮刑的種種傳聞,大多來自康犯行刑時的“目擊者”。其實康小八行刑的時間不是在午時三刻,而是在黎明時分,目擊者不算太多。當時剮刑已經久不使用,而且《大清律》上也無淩遲行刑的具體條款,所以執行者草草地了結了這條惡棍。
有個傳說,剮刑壹般都是先在受刑人額頭上下刀,將皮遮住眼睛,以減少其恐懼。而康小八卻不讓遮,告訴劊子手,“別遮我眼睛,康八太爺要看著妳怎麽把我弄死。”行刑過程中,他壹聲沒吭,旁邊壹個監刑官覺得他硬氣,讓人用鋼針捅了他心臟,迅速結果了他。不過康小八在中國法制史上,也算為剮刑(即淩遲處死)畫了壹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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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小八起初也是壹個窮苦人。靠著家裏的三頭毛驢幫人拉貨送貨,日子過得也算湊合。但他並不滿足現狀,看著達官貴人吃香喝辣的,康小八心裏不平衡,仇富的心理像野火壹樣蔓延。他變了,變得冷酷無情心黑手辣,他決心要“創光棍”,也就是從這時候開始了他做惡的人生。
當時鄰村壹個財主看中他下手很黑,是個人物。於是高薪聘請他做自己的保鏢,並專門從日本為他購置了壹只左輪手槍和四百發子彈,康小八接過手槍愛不釋手。壹年過去了,有壹天財主突然提出要收回這支槍。
原來有人對財主說:“康小八家中只有三頭毛驢,而妳(指財主)家大業大,他是不安定分子,壹旦惹下事後壹走了之,妳怎麽辦?”財主壹想這話有道理,於是提出收回手槍。康小八對財主收槍的做法十分不高興,但沒有表現出來。於是說“我再玩三天就還給妳”。
到了第三天,恰好二人去京城收債,等回來路上康小八起了貪念,當二人走到壹條荒涼的地方時,康小八對財主說:“我說話算話,這槍還給妳吧。”財主伸手去接,康小八扣動扳機,壹槍打死了財主。然後把財主的錢財揣在懷裏上山當了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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