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美術學院教授、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峰展出了《鴨兔元旦》,但是這個造型和網紅卡通人物米菲兔幾乎壹模壹樣,很多網友甚至直接諷刺道?難道給米菲兔加個鴨嘴巴就是妳的作品了??然而,為何抄襲屢禁不止?看看這教授最新的回應是這就是他自己的?公***符號再創作?,他認為像米菲兔這樣的商業符號是公***知識,而這種公***知識也是他們藝術的源泉......實在是文化人文化人!這麽明顯的抄襲都可以用如此高端的措辭高貴的描述出來呢!
孔乙己絕學?讀書人的事,怎麽能叫偷呢??抄襲其實就是文化流氓,前有於正抄襲,後有郭敬明抄襲,當事人明知如此,卻還是因為創造性枯竭進行剽竊行為?最讓人不齒的是抄襲之後還公開表示我有理我沒錯,這就是抄襲者的?強盜理論??姑且不提?鼓勵抄襲是對智力創造的最大戕害?這個道理,過去說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而現在的行為開始竊文化,反而掙了大錢?也正是因為有很多剽竊但不了了之的案例使得很多人都對剽竊的行為並不反顧甚至蠢蠢欲動。
我記得之前看金星說過壹句話:抄襲不可怕,只要臉夠大,打死不道歉,總有下壹家。藝術無疑是離不開市場的,正是因為有市場的需求才會有藝術的誕生。而市場也是在法律的保護傘下面的,只有合法合規才能被人們所接受喜愛。之前還有壹所財經學院的院長涉嫌抄襲九篇論文?每篇都涉嫌19%以上的重復率,但最後因為家大業大並且有權有勢,這事被算作了借鑒也就不了了之。彈不起水花了,再加上這次的米菲兔則更讓我陷入壹種思考?
抄襲和借鑒的分界線到底在哪裏呢?創作沾邊的東西,從來都避不開抄襲,比如貝多芬的《英雄交響曲》和莫紮特的《巴斯蒂安與巴斯蒂娜》的頭四個音符壹模壹樣,這也是壹種巧合。現在我們眼裏實錘的大概只能是?郭敬明式?的抄襲,從頭到尾如出壹轍,但這種算作謄寫也不為過了,更是對讀者的智力懲罰;但如果是拼接式的呢?東壹家西壹家的抄襲呢?算作借鑒嗎?
說到底,真是抄襲還是借鑒,亦或是這位大教授嘴裏說的?公***符號再創作?都是只有作者自己才最清楚的?壹個沒有獨立思考的人,壹個只會從他人作品截取枝葉的人,終將是走不長久的。我還是期待米菲兔公司接下來的維權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