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分為三種情況:1.單身父母,也叫單身媽媽和單身爸爸。他(她)們組建過家庭,因為感情破裂而離異或者因壹方喪偶不再嫁娶而保持和孩子壹起生活,能嫁娶而不為之。原則上定為獨身主義者有些牽強附會,因為他(她)們有孩子,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單身。二人以上不為單!2.孑孓壹人,也叫形單影只。他(她)組成過家庭有孩子,但是不要孩子或者孩子早年夭折,離婚後不再嫁娶。產生過婚外情或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屬於這種情況。他(她)們可以認子女,而不認,或者他(她)們認,而子女不認。單身和性沒有聯系。3.無能為力,也叫萬般無奈。他(她)們業已長大成人,由於他(她)們或生理障礙,或者有嚴重疾病不能結婚而自己生活。
狹義的獨身主義是指他(她)們在生活能力上,在生理上完全可以結婚,但由於不願意承擔家庭的負擔或感情遭受挫折而自願地保持單身。這是純粹意義上的獨身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