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態治理是治理理念的發展,強調在壹個生態系統中,所有參與者都參與治理過程,以維護自身利益和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生態治理包括多元主體、分權責任和機制合作三個部分。
3.治理主體多元化:生態圈內幾乎所有主體都分享治理權力,參與治理過程。從現有的治理情況來看,消費者、網商、電商平臺、第三方治理機構、服務商、政府相關部門、科研機構、媒體都成為了治理主體,享有治理權力。
4.治理責任分散化: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導致治理權力分散化,相應的治理責任也分散化。治理的責任也分散在平臺、消費者、網商、第三方治理機構、政府等。這種責任的分散可能會導致治理責任邊界的模糊。
5.治理機制的合作: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治理權力的分散化決定了治理不是壹個主體可以獨立完成的任務,必須依靠所有的治理主體形成緊密的合作機制,這也叫治理機制的合作。壹方面,這種合作機制的形成取決於所有主體* * *所享有的價值觀* * *;另壹方面,要靠各個主體通過合作來實現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