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民辦學校的“五獨立”中的“財務獨立”指的是什麽?
問題:民辦學校的“五獨立”中的“財務獨立”指的是什麽?民辦學校中的公辦教師政府發工資不違背政策嗎? 答復:《中華人民***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不得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不得影響公辦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並應當經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批準。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與公辦學校相分離的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學業證書。“財務獨立”就是指實行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帳簿。 關於民辦學校的教師,按照《中華人民***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民辦學校自主聘任教師,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由民辦學校依法予以保障。公辦教師是指在公辦學校任教、有教師編制、由財政發放工資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