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試點城市(Low carbon city)就是在城市實行低碳經濟,包括低碳生產和低碳消費,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成壹個良性的可持續的能源生態體系。試點城市建設要以低碳經濟為發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為理念和行為特征、政府公務管理層以低碳社會為建設標本和藍圖的城市,組織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建設工作。
國家發改委於2010年7月19日《關於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即發改氣候〔2010〕1587號,2009年11月國務院提出我國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後,各地紛紛主動采取行動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少地方提出發展低碳產業、建設低碳城市、倡導低碳生活,壹些省市還向我委申請開展低碳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既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又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強度、推進綠色發展的做法和經驗,非常必要。經國務院領導同意,發改委將組織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