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伊犁出發的疫情防控政策
1、出疆人員需持48小時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抗原檢測證明
2、並完成風險排查後方可離疆。抵達目的地後第壹時間向居住地社區報備。出行前請提前咨詢目的地政策!
二、進到伊犁的疫情防控政策
1、入疆申報
2、疆外落地3天兩檢
3、三天兩檢是指在三天72小時內進行兩次核酸檢測
4、且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
5、間隔時間是按照第壹次核酸采樣的時間計算
6、而不是出報告的時間
7、口岸人員48小時核酸
8、
1.所有疆外來(返)人員提前下載“新疆政務服務”APP或使用“新疆政務服務”小程序進行入疆申報。
2.對疆外非高、中、低風險區來(返)伊人員,測溫驗碼無異常後正常通行。在第1、3日完成2次核酸檢測。
3.疆內無風險地區人員測溫、驗碼無異常後正常通行。疆內出現疫情時疫情發生的地(州、市)非高、中、低風險區人員跨地(州、市)流動須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互認檢測結果。
4.離開陸地邊境口岸城市人員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對入境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檢測的第3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6.對判定為密切接觸者的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對判定為密接的密接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每日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
在第1、4、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後算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第四十四條
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采取醫學措施時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