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巴黎公約的方法,另壹種是PCT的方法。(1)直接通過巴黎公約申請外國專利。中國是巴黎公約的成員。通過巴黎公約向外國提交專利申請的主要流程如下:第壹步,向中國知識產權局提交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該申請的中國申請日為優先權日。第二,自優先權日起65,438+02個月(發明、實用新型)或6個月(外觀設計)內,專利代理人應當向申請人希望獲得保護的其他國家就該發明創造提出單獨的專利申請,然後這些國家根據本國法律對該發明創造進行審查,然後授予專利權或駁回申請。如果超過12個月或6個月的期限,專利的新穎性就會喪失,無法在國外提出專利申請。(2)通過PCT申請國外專利。中國於6月1994+10月1日加入《專利合作條約》(PCT)。通過PCT請求外國專利保護的主要流程如下:第壹步,向中國知識產權局提交壹項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該申請的中國申請日為優先權日。第二步,自上述優先權日起65,438+02個月(發明和實用新型)內向中國知識產權局PCT辦公室或國際局提交PCT國際申請,即進入國際階段。在國際階段完成國際申請的受理、檢索、修改(可選)、公示和初步審查(可選)。第三,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代理人向申請人希望獲得保護的其他國家的知識產權機構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各種手續,然後這些國家根據本國法律對發明創造進行審查,然後授予專利權或者駁回申請。兩種途徑的程序基本相同,但與巴黎公約相比,PCT申請有壹些優勢,如將在國外申請專利的時間從12個月延長到30個月,使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國外專利申請。此外,通過提交PCT申請,可以獲得PCT受理局作出的國際檢索報告。檢索報告記錄了該申請是否具有專利授權的新穎性或創造性,以便我們判斷該專利是否具有授權的可能性,從而避免損失進壹步申請的成本。目前,由於PCT方式更加可靠和安全,包括我國在內的各國申請人申請國外專利多采用PCT方式。
法律依據:
專利權法
第二十九條申請人在十二個月內向外國第壹次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在六個月內向外國第壹次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又在中國就同壹主題申請專利的,可以按照該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在12個月內就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或者在6個月內就外觀設計在中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條申請人要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時提出書面聲明,並在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第壹次專利申請提出之日起16個月內提交第壹次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時提出書面聲明,並在三個月內提交第壹份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