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申請[擬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登記的原因如下(逐項詳述)。
壹是組織者的基本信息(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常住戶口、現工作單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如果是單位,請註明名稱、性質、是否具有法人資格等。)
2.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基本情況(寫明姓名、性別、國籍、身份證號、常住戶口、現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否受過刑事處罰等。)
三、有萬元的開辦資金,資金的構成是,資金的性質是(國有或非國有,兩者之比)。
四、辦公和工作活動在【公眾知曉的具體地址可查】,性質為(自有或出租、借用)。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登記的[擬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擬從事的經營活動屬於事業類(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科技、勞動民政、法律服務或其他),性質為(是否使用非國有資產,是否自願舉辦,是否為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為..工作人員,其中。
六、有規範的內部組織機構,其中權力機構是,執行機構是,內設機構是(已設立的所有內設機構的名稱)。
七、已制定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門的規範並經業務主管單位(名稱)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