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證件類型主要有: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這些是必須的) 還有: 銀行貸款證、統計登記證、財政登記證 進出口企業還有: 對外貿易經營資格備案表、海關報關註冊登記證、檢驗檢疫備案證書,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外資企業)等。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四條 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經營項目(以下稱前置許可經營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憑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等規定在登記後須經批準的經營項目(以下稱後置許可經營項目)的,依法經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後,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開展後置許可經營項目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