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準備以下內容:
原告的資質或身份證明(交復印件核對原件)。原告為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原告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
被告的工商登記信息(工商局的查詢原件)。
起訴狀。
訴訟請求的相關證據,例如:合同,欠條,還款計劃,等等。
其他,包括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律師授權書等。
訴訟基本流程:
壹、訴前準備
訴狀和證據:壹切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屬於證據材料,搜集材料時要分析這些材料在法律上對自己是否有利。如果無法辨別的,可以請律師代理選擇。有了證據之後,需要擬起訴狀,起訴狀可以請專業律師代書。
訴訟費:法院的收費標準,基本上是按照爭議標的額來計算的,爭議的標的越大,訴訟費越高。
請律師。
二、案件在法院的流程
準備好訴前準備後,可以到法院去起訴。
起訴:起訴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起訴狀、基本證據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會對的材料予以審查,如果認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條件,那麽會接受材料,回執壹份《受理案件通知書》,當事人拿這個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繳費後,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可以進入下壹步了。
舉證:就是在壹定期限內,將證據材料提交給法院。法院再受理案件後會發《舉證通知書》,通知書上指定舉證期限。所有的證據材料必須要在這個期限內提交給法院。超過這個期限,法院將不會在接受。證據都提交了,則可以開庭。
開庭:法院會發《開庭傳票》,傳票上會寫明是哪壹天、什麽時間開庭、在哪個法庭。
基本上開完庭,接下來是等法院的判決書。
判決:法院的判決基本上是三種形式:
①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②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
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拿到判決書後,民訴十五天、刑訴十天時間決定是不是上訴到上級法院。
執行:如果法院判決勝訴了,對方又不願主動履行判決書上所確定的義務。那麽就可以拿著判決書,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主動履行了判決書上義務,那麽案件就此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