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國際組織的簡稱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簡稱:IMF)是根據1944年7月在布雷頓森林會議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在華盛頓成立的國際組織之壹,其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
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特區,壹般常聽到的“特別提款權”就是該組織於1969年創設的。
組織機構
IMF的組織結構由理事會、執行董事會、總裁和常設職能部門等組成。
理事會是IMF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各派壹名理事、壹名副理事組成,任期5年。理事通常由該成員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有投票表決權。
執行董事會是IMF負責處理日常業務工作的常設機構,由24名執行董事組成,任期2年。
總裁是IMF的最高行政長官,其下設副總裁協助工作,總裁負責管理IMF的日常事務,由執行董事會推選,並兼任執行董事會主席,任期5年。
IMF設有16個職能部門,負責經營業務活動,此外,IMF還有2個永久性的海外業務機構,即歐洲辦事處(設在巴黎)和日內瓦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