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評估人是指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對保險標的進行調查、評估、損失評估和賠償調整,並向客戶收取報酬的公司。評估師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客戶的委托要求對保險標的進行檢查、評估和調整,並出具保險評估報告。其地位超然,不代表任何壹方的利益。它使保險賠償公平合理,有利於調解保險當事人之間的保險索賠沖突。
2.保險評估員和代理人都是保險中介。他們是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依法設立的機構,對保險標的進行調查、評估、損失評估和賠償調整,並向客戶收取報酬。
3.保險評估人是受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人委托,對索賠案件進行現場調查、評估和調整,並給出自己的賠償計劃的第三方機構。保險評估人可以緩解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的索賠矛盾。
4.保險評估人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專門從事保險標的評估、檢驗、評估、損失評估、調整,並向保險當事人收取合理費用的公司。
5.從事保險評估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保險估價人因保險估價人的過失給保險人或者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6.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監督管理保險員進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