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省民政廳信息中心
負責民政廳信息化建設,推進機關政務電子化;負責民政業務應用軟件的研究、開發、推廣和培訓;負責民政廳網絡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實施民政部信息中心的業務工作部署,擬制全省民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州市民政信息化建設;完成廳裏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彩票發行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省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安排落實發行計劃,統壹歸集公益金和發行費,並按規定管理使用好福利彩票資金。
三、省榮譽軍人康復醫院
為全省集中供養的1—4級傷殘軍人提供醫療、康復、療養服務,為在鄉傷殘軍人提供醫療、康復服務。接受省民政廳優撫處的業務指導。
四、省軍隊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軍休幹部有關法規政策,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全省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省軍休服務工作,對軍隊離退休服務管理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指導全省軍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建工作;負責組織全省軍休幹部和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療養、交流考察及開展文體活動,負責過往中轉軍休幹部的接待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力量為軍休幹部服務;負責省軍休服務中心固定資產的管理,依托軍休服務中心面向社會進行有償服務。接受省民政廳安置處的業務指導。
五、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
負責省級救災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負責我省經常性捐助接收工作,接收國際、國內捐款捐物工作,負責組織向省內受災地區發放救災物資;指導州市的日常捐助接收及救災物資接收發放工作。接受省民政廳救災救濟處的業務指導。
六、省假肢矯形康復中心
為傷殘軍人、社會殘疾人提供醫療、康復服務;為肢體傷殘者提供假肢、矯形器及康復器具咨詢、評估、鑒定;生產、經營殘疾人用品、用具。接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的業務指導。
七、省殯葬事業管理服務中心
了解掌握全省殯葬改革工作情況,協助主管部門對全省殯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為全省殯葬事業單位提供各種殯葬信息、技術咨詢等服務;協助業務主管部門搞好全省殯葬法規的宣傳及殯葬社會化管理相關政策調研;負責承辦國際運屍業務。接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的業務指導。
八、省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辦公室
老齡事業發展基金的籌集和管理;興辦老年福利事業,實施助老工程,扶老幫困;組織指導“愛心護理院”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助老愛心行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扶持農村老年協會興辦老齡公益事業;指導各州市組建老齡事業發展促進會工作;投資興辦和管理所屬老齡公益事業機構,如老年之家敬老院等。接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領導。
九、省民政廳機關服務中心
為機關辦公及職工生活提供安全保衛、環衛、交通、通訊、文印、物管等服務;為基層民政幹部到昆明出差提供服務;機關委托的其他事項和相關社會服務。接受省民政廳辦公室的業務指導。
十、省軍供站
省軍供站以“為國防建設服務、為部隊服務”為工作宗旨,負責協調全省成批過往部隊、預備役人員、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戰備訓練和搶險救災等過往部隊途中的飲食供應保障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各州市軍供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開展全省軍用飲食供應業務培訓;組織實施軍供站改(擴)建、維修計劃和設備添置計劃;統籌全省軍供工作,開展統計分析調研,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改進軍供工作等。接受省民政廳安置處的業務指導。
十壹、省地名檔案館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全省地名、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收集、鑒定、整理、保管全省性的地名、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檔案資料,積極推進檔案資料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及其開發利用,為國家機關和社會各行業提供服務;指導全省的地名、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檔案資料管理及其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地名工作規劃的制訂、相關標準地名的審核和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論證工作;開展地名、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及其檔案資料管理的理論研究。接受省民政廳區劃地名處的業務指導。
十二、省救助管理站
負責掌握、了解全省救助管理站情況,開展救助管理調研;協調受助人員跨省接送工作;協調處理受助人員上訪事宜,開展有關救助管理咨詢、指導工作;提出全省救助管理站、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建設規劃和救助管理工作的建議及意見;組織建設、管理全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對救助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業務上接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的指導。
十三、省收養中心
承擔雲南省涉外送養孤兒、棄嬰材料的初審並向中國收養中心傳輸、上報材料的任務;受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的委托,辦理涉外收養登記,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協助業務主管部門做好艾滋病致孤兒童救助安置及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涉外收養尋根回訪服務工作。接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的業務指導。
十四、省榮軍招待所
為來昆傷殘軍人提供接待服務,為來昆烈士家屬祭掃烈士墓提供接待服務,為基層民政幹部到昆出差提供接待服務,為全省民政幹部培訓提供服務。接受省民政廳辦公室的業務指導。
十五、省民政服裝廠
協助省級救災、救濟服裝、衣被的生產;簡易勞保用品生產及商業服務,解決部分殘疾人就業,維護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接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的業務指導。
十六、省老年之家敬老院
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接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