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 團
微信公眾號:首席人物觀(ID:sxrenwuguan)
“我不得不站出來了。”
電話接通後,陳磊說出了第壹句話。他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疲憊,壹如既往溫和,但透著濃濃的沙啞。
陳磊透露,5月19日,網心 科技 壹位原高管,也就是他的老部下,因壹家名為“興融合”的關聯公司,被新的網心高管團隊叫去溝通,同時遭到民事和刑事指控。對方明確提出,“告的不是他壹個人”。
今年4月初,美股上市公司迅雷突然宣布壹項人事調整命令,迅雷集團和下屬迅雷、網心 科技 及其它關聯公司CEO陳磊不再擔任CEO壹職,小米集團首席戰略官王川卸任迅雷董事長職務。而這兩項職位均由原迅雷技術負責人李金波接任,同時,陳磊壹手做起來的網心 科技 ,其高管團隊也被清洗。
4月2日上午10點,壹行白衣保鏢沖進辦公室,直接接管了網心公司。當時陳磊正發燒在家——時隔1個多月向“首席人物觀”回憶此事時,他依然難掩憤怒。
陳磊說,作為壹名職業經理人,在迅雷的這些年確實犯了很多大忌,比如得罪了很多人,過於單純等等,最終導致網心高管團隊被“蓄意謀害”。
壹個半月後,在5月20日這晚,陳磊選擇“回應壹切”。其中要點包括:
以下是陳磊的口述:
1、離職風波
4月2日,大概10:00左右,我當時發燒在家裏沒去公司。但是同事跟我反饋,說來了壹堆白衣保鏢沖進辦公室,勒令所有的同事停止壹切工作。這些發生在跟我有任何溝通之前。 這壹切發生之前,我壹無所知。
這樣的氣勢來交接公司,我覺得非常不正常。
我跟他們約了4月5日跟李總(李金波)見面。4月4日晚上,可能10點多鐘的時候,對方告訴我不用見。說了壹些原因,其中壹個原因是他走在辦公室裏被壹個同事撞了壹下,我都覺得挺奇怪。後來,他壹直推說5號心情不好,不見。
我又通過董事會的壹個成員去跟對方去聯絡,能不能4月5號開始對接?對方說10日以後見,結果也沒見。
壹直到5月3日,我才約到新管理層的壹個核心成員。這次見面溝通的核心內容是,我怎麽把這些關聯公司還過去。
其中核心的兩家公司就是海南鏈享雲和深圳興融合。我們其他同事也在跟迅雷管理團隊討論交接的事項,4月23日他們終於發了壹個郵件交接其中壹部分,我們也回了壹個郵件,去詢問這兩家公司,可這封郵件沒有收到任何回復。
整體來說,對方壹直在規避交接的過程。
2、 “我是被架出來做CEO的”
我覺得我們整個高管團隊是被蓄意陷害的,所以我必須站出來說話,把事情講清楚。
我自己也在總結,之前確實有很多事情做得不好。作為壹個職業經理人,我可能犯了很多職業經理人的大忌,確實得罪了壹些人。
我在2017年當選CEO。有壹個背景是,暴風影音在創業板上市,股價受到追捧。所以老鄒(註:鄒勝龍,迅雷創始人,前CEO)要做MBO(註:管理層收購),但跟大股東發生了分歧,最後這個事情無法調和,才把我架出來做CEO。
我當時還是有點害怕的,覺得這個位置未必好。
在這個過程中,老鄒也跟我反復強調說,擔任迅雷CEO有很大的法律風險,主要就是迅雷業務本身的法律風險,但我當時了解得還不是很全面。
正好在這個時間點,YY的CEO陳洲只做了幾個月的CEO就被換掉,其創始人李學淩出任該職位。
我當時覺得出任CEO這事不穩定,需要多考慮,就回復老鄒,“我得想想這事”。
我想了差不多壹個月。
坐迅雷CEO這個職位,對我確實是有光環的。我來了後,從2014年到現在做了很多的事情,團隊裏面很多人都是因為我而到迅雷,我如果不接這個CEO,對大家就挺不負責任的。
3、“內訌從未結束”
迅雷在2017年10月發生的那次內訌,實際上是於菲(註:原迅雷高級副總裁)發起的,核心訴求就是把我趕走。
我進入迅雷的時候是CTO,後來成為聯席CEO。
2017年11月,當時有人來迅雷鬧事,打橫幅就是當時迅雷大數據組織的。他們當時為什麽要組織這件事情?他的目的是什麽?這三個截圖說非常清楚。
當時迅雷董事長還是鄒勝龍,到了12月份才是王川。我們當時為了保護公司的利益,堅決地去做了鬥爭。
最重要的壹點是,迅雷大數據下面有4家子公司,加在壹起壹***5家公司,做的核心業務是P2P,而我們沒有辦法去看它的賬目。它們其中壹個業務叫迅雷金融,就在迅雷APP裏面做的,打著迅雷的名字。但是我作為CEO,和我們CFO完全不知道業務運營的結果是什麽,當時P2P暴雷很多。
迅雷金融這件事似乎是導火索,但本質上並不是這樣。
所以,我當時得罪這個人(於菲)確實很笨。
在這件事情處理的過程當中,我曾去找過董事會成員,表達過迅雷大數據這件事情根本就不適合我來處理,我請董事會去處理這件事情,但是被拒絕了,然後告訴我如何去處理,而不是董事會去處理。
這裏面有很多的細節,我今天就不具體講了,也有很多其他的佐證。
我的錯誤還包括,太單純。
壹個職業經理人為公司承擔很多的風險,這是絕對的大忌。
我過去工作的公司都是像微軟、谷歌和騰訊這樣,有很多的人情味,對下屬非常關心甚至很包容的企業。所以我當時覺得我作為CEO可能確實應該承擔壹些風險。
但作為壹個職業經理人,為公司承擔這麽多的風險,真的是非常不應該。因為,很多的事情不能擺在桌面上去講,甚至不能在董事會開會的時候去講,只能在線下去溝通。
4、沒有權力的CEO
其實CFO發現迅雷大數據的P2P風險後,找我寫了壹份報告,我第壹反應是能不能不管。但問題在於,迅雷大數據是用迅雷的品牌做有風險的生意。雖然迅雷只占迅雷大數據28%的股權,並沒有實質權力,但用戶不會認為在迅雷APP裏買的金融產品和迅雷沒有關系。
後來老鄒(鄒勝龍)還找到了我,說我既沒有立場,也沒有位置來管這件事情。我覺得他說的話沒錯,所以我也不反駁。
於菲曾直接問我:陳磊,我要問問妳,這個事情是妳挑的,還是CFO跟妳說的妳才做的這件事。
我說,確實是CFO提醒我的,但即便不跟我說,我肯定也得管。
在和於菲這件事的溝通過程中,我都是溝通壹次就打壹次電話匯報給董事會核心成員的。 有次在印度機場,因為需要我什麽證件,團隊才可以進去,我在機場外面打電話,壹直匯報情況,後來登機都快有問題了,團隊才有人過來拉我。因為他們知道我在跟董事會的人溝通,也不敢跑過來。
後來為什麽是和解的結果呢,董事會還發公開信支持我了。
老鄒當時提了壹個方案,讓迅雷花5000萬把迅雷大數據整個買回去,變成全資子公司,然後讓迅雷大數據的所有股東套現。
這件事激怒了股東們,核心董事們都激動了,這個沒道理,萬壹P2P業務真的是壹個大坑,被迅雷接過來,還要花5000萬,哪有這種邏輯?
5、改造迅雷
迅雷的下載業務中盜版、黃色的內容占比是非常高的,現在的技術是能100%去掉的,直播內容都能實時查黃,下載的產品有什麽不能做的?
我的主張是:應該有序地、慢慢地把迅雷下載業務收掉,或者至少是把盜版和黃色的這壹部分去掉。
我做了什麽事情呢?
去年12月份,中美貿易戰等對迅雷下載業務越來越不利(版權原因),所以與董事會采取了壹些溝通,不過我可能采用了不合理的方式。
我往董事會的微信群裏發了壹份PPT——迅雷下載業務法務風險的 PPT,我還通過郵件去溝通了風險。
因為,當時我們下載訴訟總金額超過1億人民幣,2017年賠付金額達7000多萬,這部分業務對迅雷的價值越來越低了,實際上利潤壹年只有7000多萬。法務風險也非常驚人,下載業務可能觸犯了中國國家24部法律,其中刑法有4條,最多可以判十年。
我們也分析了快播的案例,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快播是要負法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我就把這個內容做成PPT發給了董事會,還咨詢了從海外訴訟角度看,這件事情有多嚴重等壹系列工作。
與此同時,國家實行凈網行動,黃色和盜版網站也越來越少了,這就導致帶給迅雷的流量也在變少,壹定程度上,也是迅雷業績下滑的原因。
我發完PPT後,整個的董事會的氛圍就壹下子變了,我發的郵件沒有人回,除了兩個獨董,其他人都不回,大家對我都很謹慎。
我總結說,職業經理人兩點不能做。
第壹,妳不能去為公司承擔太多的風險,承擔了太多的風險之後,妳就會像我今天壹樣被人往死裏整。
第二,如果妳真的要把問題放在董事會面前,就會發生在我今天經歷的這些事。
6、 雷軍的大餅
我是2014年9月跟雷軍見面,他邀請我加入迅雷,我們談到了淩晨兩點多。
之前鄒勝龍也找過我,那時候是4月份,當時我沒有很看好迅雷做雲計算業務,我覺得不可能。
但是雷軍說動了我,他提出兩個理由,讓我沒辦法拒絕。
他問我:妳在騰訊做的還不錯,但是到底是妳好還是騰訊好,妳離開騰訊還能做這麽好?
第二個問題,他問我,妳想不想做壹家自己能說了算的公司?
我被雷軍的提議深深打動,我覺得他能讀懂我的心,說出我的心聲。 那個時候我心裏面特別崇拜雷軍。
於是就決定從騰訊雲離職,加入迅雷。
當時我沒有要股權,因為我之前就職的微軟、谷歌、騰訊等根本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只要做出業績就可以,公司會給妳足夠的回報。
起初,雷軍很支持我在迅雷做雲計算業務。2015年,迅雷雲業務發布的時候,雷軍親自參加還做了演講。他說當時投資迅雷就是要投資這個業務。
妳問我後悔從騰訊雲到迅雷來嗎?我怎麽可能不後悔。
我2017年就不該當這個CEO,這是跟老團隊結仇。
我相信後面發生的跟迅雷新管理團隊的摩擦,雷軍是知道的。 這麽大的事情他們壹定會向雷軍匯報,我聽說,李金波親口告訴雷軍,但雷軍壹直沒有下決定,直到壹個月前才最終拍板。然後他們就迫不及待地動手了。
我覺得最大問題不是錢,而是風險。迅雷對小米能貢獻多大的經濟利益,我不是很清楚,但風險很大。
7、迅雷的莫須有指控
我們的新業務裏面很大壹部分是帶寬業務,早期做賺錢寶,包括玩客雲業務,是通過淘寶和京東去做銷售的。
2017年2月,工信部出臺清理不合規市場交易,明文規定只能從有牌照的企業購買帶寬。
我們直接從向家庭用戶買帶寬,轉向跟礦主買帶寬。為了規避網心的風險,我們買了興融合的殼公司,它從網心手中購買硬件,再銷售給礦主。用這種方式隔離網心的風險。
也因為在銷售中增加了興融合的交易環節,導致興融合跟網心 科技 之間有關聯交易。為了保證網心的審計能夠合格,有業務關聯的公司不能用網心職員去做股東和法人,我們只能請公司同事的家人來做。
現在這些變成網心被攻擊的點。迅雷指控我們在外邊開公司,稱這些公司跟網心有利益輸送。
但是,興融合等關聯公司的業務在網心內部都是公開的,知道的人非常多。公司的很多文檔直接用“XR”兩個英文字母代替“興融”,用“ZJ”代替“自建”,我們從來就沒有在網心內部偷偷摸摸做業務,怎麽會有利益輸送。
現在迅雷要以莫須有的罪名對跟著我的這些員工提起民事和刑事起訴。
這沒任何邏輯,迅雷都已經辭退他們了,還要怎麽樣呢?要趕盡殺絕嗎?針對我就算了,妳牽連其他的人幹嘛?
我今天接受采訪,就是因為這些員工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註:以上內容僅為陳磊自述,尚未得到迅雷方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