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參考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
試行告知承諾制後,不再區分新老考生。報考人員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壹)填寫報考信息並承諾
報考人員應登錄事考試網),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二級考試項目,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上傳本人照片、填寫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在上傳照片前,須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並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後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將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於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等,上傳成功後不可更改,請考生慎重選用。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請準確選擇報名點。
在信息填報階段,報考人員可自行任意修改報名信息。信息填報階段結束後,所有信息將不再進行更改,請報考人員認真核查,確保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考時要嚴格按照流程提示進行操作,並註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報名技術問題可咨詢,資格核查問題可咨詢各市人社、住建部門。各市要及時公布本市資審安排和咨詢電話,密切關註報名情況,抽查報考人員照片,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報考人員應重點閱讀以下註意事項: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壹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願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後,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後,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後,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在線核查
報名系統將對接政務信息***享接口,自動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社保繳納情況等進行核查。在線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在線核查不通過的,須參加現場核查(現場資審)。
在線核查結果最遲將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
(三)現場核查(現場資審)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自願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在線核查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現場核查。請上述報考人員及時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報名表,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
(1)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
(3)報考級別為“免1科”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或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報考級別為“相應專業”的考生須提供安徽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
各市現場核查工作由當地人社、住建部門負責,具體核查時間及核查辦法由各市自行規定。各市人社、住建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同組織實施,市現場核查工作安排,完成整個現場核查工作。
各地在組織現場核查時,要采取分批次錯時錯峰辦理的方法,嚴格落實好疫情防控屬地責任和行風建設各項要求,並提前做好預案,有效避免人員大規模聚集和排隊時間過長等現象發生。
各資格審核部門要切實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重點加強對非本地戶籍和系統核驗不通過報考人員的審核,可通過核驗社保、勞動合同等手段,驗證其填報信息。應盡量通過壹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數據***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進行核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後全過程。各單位、各資審部門要嚴格審核報考人員信息,對審核結果負責。任何階段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給予其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網上繳費(
通過在線核查或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請登錄安考試網,按繳費流程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問題有疑問,
二、監督管理
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後,相關部門將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壹)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於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壹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並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督
對於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後,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取得註冊證書的,由註冊機關撤銷其註冊,並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