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ture Capital五個階段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擴張期、成熟期無不涉及到較高的風險,具體表現有項目的篩選、盡職調查、後期監控、知識產權、選擇技術、公***政策、信息高度不對稱、道德品質、管理團隊、商業夥伴、財務監管、環境、稅收、政治、溝通平臺等。在西方國家,據不完全統計,Venture Capitalists(風險投資家)每投資10個項目,只有3個是成功的,而7個是失敗的。正是因為這樣,在風險投資界才會奉行“不要將雞蛋放在壹個籃子裏”的分散組合投資原則。
風險投資的目的不是控股,無論成功與否,退出是風險投資的必然選擇。引用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包括首次上市(IPO)、收購和清算。目前國內風險投資公司進行IPO的退出渠道主要有:以離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境內股份制公司去境外發行H股的形式實現海外上市;境內公司境外借殼間接上市、境內公司在境外借殼上市;境內設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內主板上市;境內公司境內A股借殼間接上市;另外壹種間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內公司A股借殼上市。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PE)
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
按照投資階段,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可劃分為創業投資、發展資本、並購基金、夾層資本、重振資本、Pre-IPO資本,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不良債權Distressed Debt和不動產投資等等。
國內活躍的PE投資機構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
壹是專門的獨立投資基金,如The Carlyle Group,3ipuorgetc;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機構下設的直接投資部,如:Morgan Stanley Asia,JP Morgan Partners,Goldman Sachs Asia,CITIC Capital etc;
三是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的法規出臺後,新成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如弘毅投資,申濱投資等;
四是大型企業的投資基金,服務於其集團的發展戰略和投資組合,如GE Capital等;
五是其他如Temasek,GIC。
PE與VC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兩者在投資階段、投資規模、投資理念和投資特點等方面有很大不同。
很多傳統上的VC機構現在也介入PE業務,而許多傳統上被認為專做PE業務的機構也參與VC項目,也就是說,PE與VC只是概念上的壹個區分,在實際業務中兩者界限越來越模糊。
另外,PE基金與內地所稱的“私募基金”有著本質區別。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投資於未上市的公司股權,而私募基金主要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進行管理並投資於證券市場(多為二級市場)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