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從事金融、證券、期貨、小額貸款的有限公司以及電子商務、投資擔保的私營有限公司;
(2)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
(3)分期交付註冊資本在2009年全額繳齊的有限公司;
(4)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設立的有限公司;
(5)三年內有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兩虛壹逃”行為的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從事金融、證券、期貨、小額貸款的有限公司以及電子商務、投資擔保的私營有限公司;
(2)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
(3)分期交付註冊資本在2009年全額繳齊的有限公司;
(4)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設立的有限公司;
(5)三年內有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兩虛壹逃”行為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