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馳名商標在中國註冊為侵權。《商標法》第十三條: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復制、模仿或者翻譯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國內搶註國外知名商標被視為侵權。如果該國與中國簽訂了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者* * *都在知識產權國際公約體系內,則在該國註冊的商標也受中國保護。
識別侵權行為:
1,違法行為。即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和強制性規定,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2.損害事實。既包括物權損害,也包括非物權損害;
3.因果關系,即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客觀聯系;
4、行為人的主觀過錯,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發現侵權時,權利人是想挽回損失的。但如果不保存證據,直接聯系侵權人進行投訴,侵權內容很可能會在沒有權利人備份的情況下被立即刪除。此外,網絡證據具有“即存即失”的特點,隨時可能發生變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侵權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應當參照商標許可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