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常見的背誦類型及註意事項
(壹)和尚念經型
不少考生背書的時候是嘴裏壹直念念有詞,旁人聽起來有點像念經的感覺。這部分考生壹般是站在某個角落或者坐在教室念,有時會招來坐在妳旁邊的考生的反感,因為妳吵到別人了。
(二)搖頭晃腦型
還有考生拿著書籍搖頭晃腦的背誦,頗有古代文人刻苦讀書求取功名的意思。
(三)大聲朗讀型!
還有考生在壹個角落大聲的讀書,我們中小學的時候為了背誦壹篇文章也經常在早晨大聲朗讀。
(四)默背默寫型
也有考生保留體力,采取用心默背,不出聲,但心裏卻在念叨某個知識點並默念出來。也有考生為了加強記憶,在對某個知識點進行記憶後,用筆默寫知識點。
背誦的方式很多種,難以說哪種方式就是對的或者錯的,只要適合自己的,就是對的。但是,盡量不要影響其他人,否則容易引起他人反感甚至引發沖突。,
二、背誦的誤區及註意事項
有的考生認為,背誦就是壹字不差甚至連標點符號都得和考試分析或者和 背誦材料上壹致,其實這是不對的,您這是在苛求自己。 反復問過多個參與過法律碩士閱卷的老師,得到的答復是,法律碩士閱卷是踩點給分,只要妳核心的知識點答到了,妳就可以取得高分。所以,我們認為您必須認識到以下幾點:
首先、某個知識點無需壹字不差的背誦
比如“不當得利”這個知識點,我們壹般需要背誦這個知識點概念和構成要件,但我們無需每壹個字需要記住。
不當得利的概念: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財產受損的事實。在概念部分,我們只要寫上: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依據)、取得利益(獲得利益)、他人財產受損(其他人財產受到損失)、事實。如果含有這幾個關鍵字就可以了,甚至這幾個關鍵字也可以用近似的詞語替代都是不會影響您取得高分的。
不當得利的構成條件:
(1)壹方獲得利益。壹方獲得利益即指財產的增加,財產的增加包括積極增加與消極增加兩種情形。
(2)他方受有損失。他方所受損失可以是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也可以是財產本應增加而未增加,即應得利益的損失。
(3)壹方獲益和他方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此處的因果關系表現為他方的損失是因壹方受益造成的,即壹方受益是他方受損的原因。
(4)獲益沒有合法根據。沒有合法根據指的是壹方獲益既無法律上的根據,亦無合同上的根據。沒有合法根據包括取得利益時即無合法根據和取得利益時雖有合法根據但嗣後喪失。
在特征部分,核心的是記住每壹個特征的開頭的那幾個字,即壹方獲得利益、他方受有損失、壹方獲益和他方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獲益沒有合法根據,其實這四個特征的開頭部分,完全是不當得利概念的拆解。每壹個特征句號後面的解釋性的壹句或者兩句話,妳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語言去組織,只要不犯核心的錯誤即可。在閱卷的過程中,閱卷老師首先是看妳概念答對了沒有,再看妳下面對特征四個部分的表述的前幾個字是否寫到了,特征後面的解釋性的文字部分,閱卷老師是不會每個字都看的,最多掃壹眼就過去了,只要沒有掃到明顯錯誤,那麽妳這個簡答題肯定是能拿到80%的分數了。如果妳段落整齊,字跡工整,那麽妳這個簡答題差不多就能得到全部分數。
很多考生對自己要求嚴格是好事情,但是,法律並非完全死記硬背,法律更不是要求您是復讀機,法律要求妳掌握法律並正確運用法律,所以,只要妳對某個知識點有足夠的認識和理解,在表述的過程中用到了“法言法語”,至於具體的知識點表述,妳完全可以自行組織。
其次、並非每壹個知識點都需要背誦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從1995年設置,最初幾年的試題還有填空題和判斷題,其命題過於落後。2004年開始,真正的法律碩士題型才得以完善,也就是說,法律碩士較為先進的題型考到今年,也十四年了。通過十多年的法律碩士真題,我們也能發現壹些規律,那就是壹般而言(無法說的太絕對)法律碩士近壹到四年甚至五年出過的大題再重復考壹樣大題的可能性不大,
就拿民法簡答題來舉例,從2013年開始,幾乎每年都會考壹個知識產權部分的簡答題(2017年簡答題沒有考知識產權,而是在辨析題部分考了知識產權),大家看下2013年到2016年的簡答題,試問有重復過的嗎?2013年考“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2014年考“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2015年考“職務發明創造的具體類型”、2016年考“專利權客體的類型”,2017年考辨析題“在我國、商標未經註冊不受法律保護”(2018年已經取消辨析題)。
既然如此,我們完全可以在背誦的過程中“有所為有所不為”或者“重其所重,輕其所輕”,而不能采取“雨露均沾”的態度對考試分析或者 背誦材料上的每壹個知識點不加區分的逐個背誦。
建議各位考生在背誦之前務必對歷年真題進行全面的研究,請還沒有做 主編的法碩真題的考生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完真題,同時請認真的把歷年真題考過主觀題的知識點在考試分析上進行標註。通過研究法律碩士真題壹定要做到以下幾點:壹、法律碩士近十多年的大題考了哪些知識點,二、法律碩士的主觀題是怎麽考的?簡答、法條、案例題、還有綜合課的分析題及論述題有哪些常見的陷阱,為何我在做大題的過程中沒有看到這些陷進而導致我做主觀題的時候答案不全或者答案錯誤?三、各種主觀大題應該怎麽去答題,要怎麽去分段和布局答案、怎麽使得答案卷面工整?寫多少字才算合適?四、排除已經考過的主觀大題,考試分析或者 背誦材料上還有哪些知識點很重要且很有可能出大題但近十多年的真題還沒有考過的?如果妳在利用真題的過程中,能做到這四點, 恭喜妳,因為妳已經是壹個合格的法律碩士考生了,因為法律碩士名校已經在向妳招手了,妳專業課230+的分數已經緩緩向妳走來了。
如果考生對真題進行了充分的研究,那麽妳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了,妳的復習,妳的背誦將更加具有針對性。妳也有能力有資格去重點背誦那些在2018年法律碩士考試中很有可能考到的主觀題知識點。妳也能有效排除部分主觀題而不去背誦或者僅僅是對這些知識點做壹個理解即可。
復習是慢慢減負的過程,讀書是會越讀越薄,說的也是這個道理。同學們,請聰明的為您的背誦減負吧。
再次、法律碩士主觀題背誦需要妳對這個知識點先理解再背誦
妳理解了某個知識點,妳才知道妳背的是什麽,如果妳僅僅把法律碩士主觀題當作語文的文言文去背誦,那麽妳就算背出了很多主觀題知識點,但是在答題的過程中,妳由於不知道妳背誦的知識點到底是什麽或者理解的不透徹,那麽妳可能會答非所問或者脫離靶心而僅僅答了沾點邊的知識點,這樣是很容易失分的。比如讓妳答“濫用代理權”而妳卻答了“無權代理”。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估分的時候覺得自己主觀題答的很好,但是成績壹下來,就認為判卷有問題。很多考生每個主觀題都答好,答的滿滿的,最後成績也不是自己所預想的那樣。 認為,出現這種情況,核心的都是在答主觀題的時候沒有審題清晰,特別是背誦的時候沒有對背誦的知識點理解,所以答題的時候審題也做不好,僅僅是把自己“生吞”下去的知識點不加選擇的寫在不該寫的題目答案當中。
慢工出細活,當然 不是讓妳慢慢的復習,我們要求高效率的快速復習。但是,復習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需要有科學的步驟。譬如,研究真題方向,為了求快,可以做到壹周內就把全部真題做壹遍!這個是沒問題的!我當初考法碩,僅僅把最新的三年的真題留在那細細的按時去做,其他年份的真題,我四天就做完並核對了答案,大題或者選擇題考過的標註到考試分析上也做完了,記得那四天做真題做的昏天黑地的,做的也很陶醉,飯我都不想去吃!這是第壹遍真題,真的是在高壓狀態下快速做完了!當然,主觀題我只是簡單寫出答案要點,不是完整的作答,特別是案例分析題我學會了如何去分析案例並如何使用案例當中提供的關鍵信息去解題,做完真題才發現之前的復習有不少彎路,因為我對壹些偏門的知識點過於糾結,前期確實在壹些知識點方面浪費過多時間了。做了真題才知道哪裏是重點,才知道我該重點理解哪裏及背誦哪裏。第壹遍很快的做完真題後,我接著去帶著背的形式看了壹遍考試分析,即在看分析的過程中對那些沒有考過大題但很可能考大題的知識點進行了理解和背誦。接著我又去做第二遍真題,主要是對錯題進行了第二次溫習。第三遍就開始背 的主觀題材料。
很多同學存在壹個認識錯誤,壹直在為自己不做真題找各種借口,譬如說自己還沒有背完,怎麽會做主觀題呢?不會做主觀題又如何去做真題上面的大題呢?為此他們冠冕堂皇的不做真題,直到考前幾天了他們才去做真題,可惜,已經晚了!
還有心態是非常重要的,當妳現在很頹廢,當妳現在很焦慮,我們要做的是盡可能的去多掌握知識,但是,我們並不需要逼迫自己每個知識點都掌握。只要我們每天都在學習,每天都是真的在學習,而不是打著學習的旗號默默的坐在那發呆或胡思亂想或坐在教室卻拿著手機看新聞翻八卦,或者無聊的男男女女打著學習的旗號在那閑聊甚至談情說愛,那麽妳就的未來就不是夢。追求每天都在進步,追求每天都在上升,我們要的是高效率的復習和進步,而不是壹定要攀上梯子的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