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迎來國際航運新政“禮包”。日前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10月1日至2023年底,對在南沙自貿片區開展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給予壹定稅收優惠;從10月1日起,對以珠三角9市37個港口為啟運港、以南沙保稅港區和前海保稅港區為離境港的水運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成本。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認為,國際航運新政落地,將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航運核心產業鏈的形成,促進大灣區內循環和面向世界的外循環,兩者相互借力,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進壹步高水平開放,提升抗擊經濟外部風險能力。
啟運港退稅
為企業免去半個月退稅等待期
此次落地的啟運港退稅政策,實際上是出口退稅程序的壹項創新改革措施。過去,企業將國內貨物運到出口港口並辦理結關手續後方能退稅。這種出口港口通常是海港、樞紐港,比如南沙港等。
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後,國內貨物從啟運港出發時即可辦理退稅手續。而啟運港通常是小碼頭,比如佛山港、肇慶港、江門港等。在業內人士看來,這相當於把出口港口功能延伸到了內河港口。
“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稅程序,貨物從南沙海港離境之後才能辦理退稅,算上駁船航程和出港結關各環節的時間,貨主拿到退稅款至少要等半個月。”廣州港南沙港務海港公司業務拓展部經理洪藝彬說,在啟運港退稅政策下,貨物從啟運港壹出來就能退稅,有利於企業資金流動,加快企業資金周轉。
在白明看來,我國啟運港退稅優惠政策將在粵港澳大灣區範圍內更好地實施。而實際上,啟運港退稅優惠政策能夠落地,壹個重要的前提就是區內監管統壹、退稅服務高效,“粵港澳大灣區實施啟運港稅收優惠政策,有利於大灣區進壹步高水平開放。”
目前,啟運港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細則尚待制定。但展望未來,大灣區也將因此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以南沙港區為例,洪藝彬認為,此次落地的啟運港退稅政策覆蓋珠三角9市37個港口,將顯著增強南沙港區對珠三角外貿進出口企業和航運企業的吸引力,助推企業加大力度通過南沙港區出口貨物,有力提升南沙港區的競爭優勢,有效提升南沙港區對粵港澳大灣區的集聚和輻射作用。
廣州市南沙區口岸辦相關負責人認為,實施啟運港退稅將充分發揮南沙自貿區、南沙綜保區對粵港澳大灣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吸引出口貨源向南沙港集聚、從南沙港出口,擴大國際貨運量,推動南沙港中轉集拼業務有效增長。同時該政策也有望吸引更多外貿企業、航運物流企業到南沙集聚,有效提升南沙航運樞紐承載區地位。
稅收優惠
吸引保險業集聚發展
國際航運保險稅收優惠政策在南沙自貿片區的落地,將為粵港澳大灣區完善航運保險市場帶來機遇。
從全國來看,據業內人士透露,不少財產保險公司在國際航運保險稅優政策高地的上海成立航運保險專營機構,將原本分布在其他港口城市的航運保險業務集中在上海出單。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廣東省貨運險保費收入4.4471億元,船舶險保費收入4.3335億元,其中國際貨運險保費收入1.6729億元,國際船舶險保費收入2.0405億元。而受制於稅收政策,部分國際航運保險業務被轉去稅收優惠地區出單。
“國際航運保險稅收優惠政策落地南沙後,企業不用再‘舍近求遠’,航運保險業務有望回流到南沙。”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副科長楊景華說,這也有利於吸引更多保險公司到南沙集聚,為國際貨運企業提供更多便利服務。
目前,南沙港口物流產業規模位居全國前列,航運保險等高端航運服務產業發展前景廣闊。去年10月,全國首個線上航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在南沙正式上線,截至今年6月累計實現內河船舶險交易量102單、累積保費金額712萬元,累積風險交易保險金額約4.4億元。
“保險稅收優惠政策將提升南沙港在這壹市場的競爭力。”廣州市南沙區金融局副局長姜俊坦言,過去受限於稅收政策,南沙承辦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偏少,業務規模也偏小。
但新政將帶來新機遇。“目前航運優惠政策主要可分為‘上海版本’和‘深圳版本’,南沙將采用哪種模式還等待政策的進壹步細化。”姜俊透露,接下來南沙區金融局將跟進政策配套細則落地,加強整體規劃,“推動更多具備承辦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到南沙落地、集聚,同時加強與上海保險交易所等專業機構的合作,助力南沙建設航運樞紐。”
“對南沙自貿片區來說,國際航運業務占了非常大的比重。”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看來,國際航運保險業務的稅收優惠政策,不止對國際航運保險行業有促進,還會促進國際航運物流業的發展,便捷的物流會帶動其他要素的自由流動,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自由貿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