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
壹、會計法律制度是壹個廣義的概念,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各種有關會計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的總稱。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屬於其中的壹個規範相關會計人員職責的文件,所以屬於會計法律制度。
二、我國的會計法規體系主要包括四個層次,即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各層次的主要區別是制定部門不同。效力範圍也不壹樣。
國家統壹會計制度是由國務院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的,包括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1、會計規章:由財政部制定,並由部門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
2、規範性文件:由國務院財政部制定發布或財政部與其他部委聯合制定發布的。
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文號是: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由財政部長謝旭人簽發。所以屬於會計法律體系中的第三個層次“國家統壹會計制度”中的會計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