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字、詞的修改符號有:
1、刪除號
刪除號是刪去字、詞、句的符號。第壹個符合用於刪去句、段;第二個用於刪去數字、詞或標點符號。
2、增補號
增補號是增補字、詞、句的符號,壹般用在需要增補的字、詞、句的上方。第壹個符號用於增補個別字;第二個符號用於增補幾個字;第三個符號用於增補較多的字數。
3、復原號
復原號表示恢復已刪文字的符號。第壹符號標在需要復原的文字下方;第二符號用於復原大段文字,符號標在已刪部位的四角。
擴展資料
校對符號,是編輯、設計、揀字、排版、改版、查紅樣、校對人員的***同語言。
排版過程中的錯誤是多種多樣的,有時是有缺漏需要補入,多余需要刪去,字體字號上有錯誤需要改正;有時是文字有前後顛倒或有側轉、倒放需要搬正等等。
根據不同情況,規定了不同的校對符號。配樣工和改樣工,壹看到某種符號時,就知道某種錯誤,可作相應處理,這對節約時間和提高工作質量,很有好處。
1982年,中國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批準以國標ZB1-81號專業標準方式發布了《校對符號及其用法》,對如何使用校對符號做了統壹規定。***有改正、增補、刪去、保留、換字、對調次序、移位、另起行、轉移、加空、代替、說明、分開等22種符號。
使用校對符號要註意校樣中的校對引線不可交叉,改正後的字符書寫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體,根據校次分別用紅、純藍、綠三種不同顏色的墨水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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