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責任:包括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走私犯罪;商業賄賂犯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2、民事責任:因經營過錯需向本單位法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的合同違約責任;侵權責任;股東責任;
3、個人責任: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限制;
4、人身限制: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可能被拘留;
5、經營失誤: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6、違法行為: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
註冊公司法人的責任與義務:
1、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法人代表公司參與民事活動,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不對公司債務承擔個人責任;
2、遵守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法人需按照公司章程行使權利,執行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
3、對公司財務狀況負責:法人需確保公司財務狀況透明,不得隱瞞財務信息或進行虛假記賬;
4、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法人應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公司利益以謀取個人利益;
5、遵守稅務法規:法人需確保公司依法納稅,不得逃稅或者有其他違反稅務法規的行為;
6、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法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準確地披露公司信息。
綜上所述,註冊公司法人需謹慎考慮潛在風險,包括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如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走私、商業賄賂等犯罪),民事責任(如經營過失賠償、合同違約、侵權等),個人責任(企業破產後的限制),人身限制(如拒執行法院判決可能導致的拘留),以及因經營失誤和違法行為可能面臨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和制裁,這些風險均需在決策時予以充分考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