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職責:
(壹)提出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工業布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編制全省工業行業的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三)監測分析全省工業運行形勢,統計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工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工作。
(四)負責對全省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以及省級財政建設資金的安排提出意見,按照省政府規定的權限審批國家計劃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有關生物醫藥和新材料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引導行業技術創新和進步,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政府重大科技項目,推動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促進本省軟件產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全省裝備制造業的組織協調責任,落實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和政策,依托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重大項目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引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制定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產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引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貫徹國家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和協調電子政務發展,促進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
(十)協助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陜西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和專用通信網以及電信和信息服務市場的運行進行監管和服務,協調全省電信資源配置和管理,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壹)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權限分配和管理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之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幹擾調查,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承擔全省網絡安全和相關信息安全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和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絡安全,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重要事項。
(十三)貫徹國家有關招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標工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項目招標工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標投標活動的管理、監督和執法。
(十四)負責原輕工、冶金、石化、機械、建材、紡織、醫藥等行業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和機關家屬的日常管理。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地址: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樓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