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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投控河南分公司

河南嘉誠事件深度分析

自從2014年7月14日嘉誠事件發生以來,已經壹個月的時間了。隨著各種信息的匯集,筆者嘗試著以壹個財務主管的從業經驗給大家分析壹下嘉誠事件的起因及秘密,並壹起剖析其老板李慧芳、耿永夫婦二人的內心世界,預測嘉誠事件的走向及結果,歡迎提不同意見,下面進入正題,開始分析:

壹:嘉誠公司的基礎數據:

1.嘉誠公司成立5年時間,註冊資金1億元,每年做投資擔保十幾億,公司員工80人,成立12家分公司,租賃13個辦公場地。

2.嘉誠公司業務範圍:個人融資擔保、企業融資擔保、工程擔保業務。

3.給客戶資金利息在2014年4月前月息1.7,以後月息1.8.用錢的開發商支付利息月息2.3-2.8不等。

4.嘉誠公司收取開發商每次用款額5%的保證金、每次用款額1.5%的擔保費、貸後每月0.3%管理費。

5.如果開發商逾期不還本金及利息,嘉誠公司收取開發商其墊付本息的5/萬天的罰息違約金、10%的墊付補償金、5%的處置違約金、100元/天的管理費等。

二.嘉誠公司的財務分析

1.嘉誠公司註冊資金1億元,按擔保行業的國家規定應存在銀行作為擔保資金開展擔保業務。縱觀幾次會議,嘉誠公司方及工作組方沒有提及嘉誠公司開展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擔保業務。所謂的1億元註冊資金要麽根本沒有,要麽像我們客戶的資金壹樣貸給了開發商。

2.嘉誠公司的財務凈收入:

(1).嘉誠公司年業務量十幾億,按年均7億元算,收取開發商利息,均按2.5%月息算,除去支付客戶的1.7%利息,月利息差0.8%,5年嘉誠公司利息凈收入7億*5年*12月*0.8%=3.36億元。

(2).擔保費收入:7億元*1.5%*5年=5250萬元,貸後每月0.3%管理費收入:7億元*0.3%*5年*12=1.26億元。

(3).在網上沒有查到嘉誠公司的訴訟官司,上面第壹款第五條與開發商所定的違約逾期等沒有公開數據,但按嘉誠公司方及工作組方的會議通報,嘉誠公司已用客戶資金大量墊付逾期合同,按嘉城之聲雜誌的通報,省內做了幾十家開發商放款,截止到2014年7月14日省內有13家開發商放款,對13家外的開發商違約收入只有嘉誠公司知道,但可以肯定數字不小。

只算(1)及(2)條,不算第(3)條的凈收益:(1)+(2)=3.36+0.525+1.26=5.145億元

3.嘉誠公司的支出:

(1)租房13處,每處平均年租金6萬元算13*6*5=390萬元,

(2)人員支出平均年工資15萬元算:80*15*5=2000萬元,

(3)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客戶福利費平均每個分公司30萬元算:30*5*13=1950萬元。

(4)高層領導的公關費年均200萬元*5=1000萬元

(5)稅收支出年均20萬元*5=100萬元

(6)其他費用年均10萬元*5*13=650萬元

合計財務支出390+2000+1950+1000+100+650=6090萬元

嘉誠公司從成立到2014.7.14日止。其最低利潤為:嘉誠公司的財務凈收入:5.145億元-嘉誠公司的支出6090萬元=4.536億元!

三:嘉誠公司的現金流向之謎:

按嘉誠公司的資金操作模式,客戶把資金打給分公司的負責人,有分公司的負責人打給總部銀行卡,幾乎不用公司的銀行公戶,開發商還本息也是打給總部銀行卡,不打銀行公戶。此種方式下,嘉誠公司的凈收益及客戶的資金對李慧芳夫婦來說,比饃筐子裏拿饃都容易,在長達5年的時間裏,從嘉誠公司開業到2013年底擔保公司行業平穩時期,李慧芳夫婦始終都是按照開發商貸款總額減去客戶資金總額後的所有剩余全部轉移走(或國外、或國內其他人名的銀行卡)的方式,連續不停地轉移走他們認為賺取的利潤現金多達4.5億元!但隨著2014年春節後,地市縣級房地產行業的房產銷售不動,資金沈澱壓死,開發商回款停止,李慧芳夫婦裝在腰包裏或轉移走的錢是死活不願意再拿出來兌付給廣大客戶,於是心生兩個歪點:(1)提高客戶資金利率從月息1.7到1.8,妄圖留住老客戶資金不抽、新客戶加入,(2)是加大對各地分公司的業績考核,使嘉城員工像打雞血似的拉客戶、拉資金,致使大量的嘉城員工為完成任務,不得不把自己家的和所有親友的血汗錢拿出,完全徹底掉入了李慧芳夫婦精心設計的陷阱,大量的嘉城員工的血汗錢也裝入了李慧芳夫婦的腰包!

兩個歪點壹直使用到2014年6月底,房地產銷售的更加低迷,回款幾乎停滯,李慧芳夫婦喪心病狂地拋出了完全喪失人性的、自以為高明無比的、殺人不見血的、吃人不吐骨頭的“詭計”:通告嘉誠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及員工、進而通知客戶,以政府整頓擔保公司,巡查嘉城公司,在李慧芳辦公室桌上被檢查人員發現違規融資擔保業務,給巡查人員送禮太少遭到報復,強制搞停業整頓關門的謊言,實際是自己拿著賬本送到開發區企業服務中心,以達到他們裝走4.5億元巨款的最終目的:

四:李慧芳夫婦的“詭計”想要達到的作用:

1.像商業百貨公司壹樣強制用他們經營幾年的“廢舊殘次”商品抵給債權人,妄想讓債權人犧牲利息甚至本金、而用高價的“廢舊殘次商品”、賣不掉的、地處偏僻縣城的偏僻區域的房產高價抵賬。

2.用政府害怕社會維穩的壓力,妄想借助政府的強大控制力,讓客戶放棄利息,只兌付本金,並盡可能的延長兌付時間,達到利用客戶本金及利息,從開發商那裏榨取開發商逾期不還本金及利息,嘉誠公司收取開發商其墊付本息的5/萬天的罰息違約金、10%的墊付補償金、5%的處置違約金、100元/天的管理費等的巨額收入。按7.3億元算,現在的18家用款開發商,按嘉誠公司與他們的合同條款,罰息違約金:7.3億元*5/萬天*30=1095萬元。10%的墊付補償金:7.3億元*10%=7300萬元。5%的處置違約金:7.3億元*5%=3650萬元。100元/天的管理費:18家36次*100*30=108000元。總計可多收入12055.8萬元,以後每月又可收入1095+10.8=1105.8萬元!

3.由工作組重新設立***管賬號,對嘉誠公司5年業務經營所涉及的個人銀行卡進行巧妙地“防火墻”隔離,避開各地客戶的法律起訴、凍結嘉誠賬戶及嘉誠公司業務涉及的個人銀行卡。確保李慧芳夫婦霸占的客戶資金不被查證及追討,以瞞天過海之計,行侵占客戶資金之實。

四.李慧芳、耿永夫婦二人的內心世界的剖析:

1.二人判斷短期內房地產行業不會好轉,死賬、壞賬只能增加、不會減少,擔保公司籌資更加困難,別的擔保公司彈盡糧絕、被動而死,我們有虛高的資產數字頂賬,經過精心密謀:認為客戶傻、又分散,不團結、好對付,應該能混過去。

2.如果公司自己主動停業、獨自處理,面臨兩難:(1)公司是企業,客戶知道後肯定情緒激動,如萬壹有惡性事件出現,不好對政府、社會交代。(2)貸款方聽說嘉城停業,欠款更不願付,私下協商嘉誠肯定得大大讓步。

3.為對付“兩難”,與政府領導去溝通,讓經營多年關系的區企業服務中心當擋箭牌:政府出面可以穩客戶心、客戶談判是與政府談判,嘉城只需做好政府有關人員工作,按嘉城意思有政府出面辦理即可,還款時間能拖多長拖多長,李慧芳夫婦躲在政府大員的後面只管盡情的坐享其成。重要的是天下政府是壹家,壹家管萬家不問,“個人銀行卡防火墻”隔離目的達到,還有壹點有政府施壓貸款方開發商,既威武風光又快捷,按合同條款該收收、該罰罰,比私下協商能多收多少,算算樂得嘴都合不上!

於是乎,李慧芳夫婦用盡心機的、自編自導的“嘉誠事件”出籠,如榨汁機般的榨取了全省客戶3763人的血汗!如壹張嗜血大口吞下了全省客戶3763人的性命!我們客戶的悲慘命運就此開始!

五.嘉誠事件的走向:

1.隨著李慧芳夫婦騙局的被揭開,廣大客戶不會被蒙蔽太久,李慧芳夫婦的醜惡嘴臉會被萬人唾棄,就是最善良、最軟弱、最無助的客戶也會全力保護自己的財產不被他們搶奪,都會義無反顧的與他們拼死到底!於是壹個維權組織會自發組成!

2.政府工作組的人員都是社會精英,李慧芳夫婦的騙局他們也許早都看破,但礙於官場潛規則不便說透罷了,隨著嘉誠事件的發酵升溫,他們的社會責任、職業操守、道德良心、官場地位等決定了他們會按正確的方式處理嘉誠事件,不會對玩弄他們於股掌之間的李慧芳之流所操縱,就是有個別領導想保他們,為自身安全計,也會放棄他們!因為人民不可欺!民心不可違!見鬼殺鬼、魔擋滅魔的正義之劍會對每壹個幫兇毫不留情!

3.客戶群體的激情憤怒、保衛財產的堅強決心、逐步升級的情緒表達會使政府有關部門擔心不可預知的事件發生,尤其是省市主要領導的過問,會加速事件的解決,如果李慧芳夫婦執迷不悟,沒有大局觀,與客戶堅持、抱著客戶的血汗錢不給,等待李慧芳夫婦的將是雞飛蛋打的惡果:客戶的錢既得給,政府聯合工作組會以抽逃註冊資金罪、偷逃國家稅款罪、非法集資罪、行賄罪等等的罪名投入牢中,其精心編織的騙局會不可思議地套著自己,料想絕頂聰明的李慧芳夫婦不會被錢騙傻不要命!

六.客戶應做的事情

1.天上不會掉餡餅,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維權組織是徹底解決保命錢回來的唯壹靠山,既不要寄希望狼會變羊,良心發現,也不要希望政府會主動按客戶的意願行事。持續不斷地施己壓及施人壓是解決問題的唯壹方式!

2.分工合作是解決問題的合理方式,老中青結合、各地市統壹思想、統壹行動、統壹聲音、統壹訴求能加快問題的解決。

3.采取壹定的方式和方法,引起相當級別、相關部門的領導關註和重視,得到市省領導的過問及問責是最佳結果。

4.絕對不要抱任何幻想,只有采取毫不妥協地、針鋒相對地,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拼命三郎的精神才有可能完璧歸趙,拿回我們的血汗錢!任何的恫嚇及威脅、任何的忽悠及忍讓換來的都是利益受損、任何的解釋及拖延理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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