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遴選職位包括處長及以下職務和壹級調研員及以下職級職位。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壹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壹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公開選調職位包括副處長職務和壹級至四級調研員職級職位。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1、報名範圍:
(1)省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省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中央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壹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是中央遴選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驗時間界定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