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觸犯了《刑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壹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六條 之壹 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展資料:
國家對信息安全的保障:
2016年7月,中辦、國辦發布《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
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網絡安全法》;
12月2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國家網絡空間安全戰略》。
《戰略》是指導未來10年國家網絡安全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推進網絡強國的建設、維護國家網絡安全意義重大。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王秀軍介紹,《戰略》提出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讓互聯網在法制軌道上健康運行,保護網絡空間信息依法有序流動,保護個人隱私和知識產權。
人民網-築起個人信息安全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