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目的基礎)

為完善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營造企業信用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四川省行政機關征集和公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成都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信用信息的征集、公布、使用和管理。第3條(術語含義)

本辦法所稱企業信用信息,是指信息提供者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企業在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中形成的,可用於分析和判斷企業信用狀況的信息。

本辦法所稱企業包括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的市場主體和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信息提供者,是指相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社會團體、行業組織等單位。第四條(信息管理)

市人民政府建立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通過全市統壹的數據交換平臺歸集和享受企業信用信息,並通過門戶網站成都信用網向社會發布。

信息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本系統或者本行業的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和評價體系。第五條(管理機構)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征集、發布和使用企業信用信息。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機制,並提供工作保障。第6條(協調機構)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信息提供者和相關單位組成,受同級人民政府委托,組織、協調、研究解決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和應用中的重大問題。

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和區(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機構承擔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第七條(工作原則)

企業信用信息的征集和發布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客觀、獨立、準確、及時的原則,依法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第八條(征信)

鼓勵企業積極參與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的相關活動。

鼓勵項目開發、企業投資、企業采購、企業決策等活動使用企業信用信息。第二章收集第九條(信息收集)

企業信用信息征集是指收集、接收、整理和存儲企業信用信息的活動。第十條(信息來源)

企業信用信息的來源主要是信息提供者提交,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中心采集,企業自主申報。

信息提供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系統或者本行業的企業信用信息檔案,並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提供信用信息。第十壹條(信息內容)

信息提供者和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根據國家標準、行業管理規範和有關規定,確定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數據采集目錄。信息提供單位應當在每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數據采集目錄向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提供企業信用信息;特殊情況下急需記錄或更新時,應立即提交或更新。

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可以自主收集可用於分析和判斷企業信用狀況的信息。

企業可以自主申報可用於分析判斷自身信用狀況的其他信用信息。第十二條(信息分類)

企業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息、績效信息、提示信息、預警信息和警示信息。第十三條(基本信息)

企業基本信息包括以下信息:

(壹)企業登記註冊的基本情況;

(二)企業取得的行政許可;

(三)企業資質等級;

(四)企業納稅、繳納社會保險費和繳存公積金的基本情況;

(五)行政機關依法對企業進行專項或定期檢查的結果;

(六)企業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

(7)其他基本信息。

前款規定的信息包括註冊、變更、註銷或者撤銷等。第十四條(績效信息)

企業績效信息包括以下信息:

(壹)企業受到區(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市級以上行政機關表彰獎勵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受到區(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市級以上行政機關表彰獎勵的;

(二)企業被稅務機關評定為納稅信用等級;

(三)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或四川著名商標的;

(四)企業已通過質量標準認證;

(五)企業獲得“守合同重信用”稱號;

(六)企業受到行業協會表彰的;

(7)其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