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營業執照不年檢怎麽辦?

營業執照不年檢怎麽辦?

法律分析:

具體步驟:先從國稅拿到表格,按照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付清發票,補稅,它會收回國稅登記證,給妳壹個國稅註銷登記的通知。拿國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從地稅拿表格,交了稅之後,它會收回地稅的稅務登記證,給妳壹張地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拿兩張通知單,註銷銀行賬戶。拿著通知去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工商局會收回營業執照。(註意工商註銷前要在媒體上公示三次註銷通知,並將樣本報送工商局);如何辦理營業執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由於經營主體是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登記手續略有不同。1)個體戶工商登記個體戶工商登記的壹般程序是:申請、受理、審批、發放執照。首先,申請人持文件、證件向戶籍所在地或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表和以下證件:經營者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從業證明等。l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當所有審批完成後,申請人支付壹定的登記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申請人頒發營業執照。2)私營企業登記私營企業是指生產資料和企業資產歸私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壹般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三種形式。私營企業工商登記是指私營企業的各項準備工作就緒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向登記機關申請從事某壹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辦理正式的工商登記。其工商登記程序如下:l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咨詢,取得人員、經營範圍、登記主管機關的初步意見。l然後領取並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手續。其次,向登記機關提交股東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必要的文件、證件。l登記機關受理後進行審批,在10天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因為私企註冊手續復雜,需要提交的文件很多。包括:(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個人獨資企業的申請人是投資人本人,合夥企業的申請人是指合夥人選舉產生的負責人。(2)凡申請開辦私營企業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並根據自身情況提交以下文件:城鎮無業人員提交失業證明;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營業執照;辭職、退職人員應提交原單位出具的辭職、退職證明;退休人員應提交退休證明;停薪留職的科技人員應提交停薪留職協議書和資格證明;符合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未領取居民身份證的農村村民,應提交戶籍證明。(3)場地使用證明包括:私有房屋應提交產權證;租用房屋、場地的,應當提交房屋、場地租賃合同、相關房產證和管理部門的許可證明;使用土地的,應當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4)驗資證明。(五)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六)提交公司章程和董事長、董事、監事的任職文件。(七)開辦合夥企業,應當提交合夥人的書面協議。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所在地;合夥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範圍;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出資方式、出資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執行合夥事務;合夥企業的入夥、退夥、解散和清算;違約責任等。合夥協議可以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之間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協議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的區別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質上沒有區別。如果說區別,那只是壹種表象形式。在使用方面,原是“必須掛”在經營場所明顯的地方,否則可能會被罰不掛證照;復印件壹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替換方法1。如果營業執照丟了,第壹步就是在報紙上做個說明。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下列手續: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蓋章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決定),由股東(單位股東)蓋章或股東(自然人股東)簽字。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的決議(會議記錄),應當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名。國有獨資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國資委的決定或者董事會的決議。國資委的決定加蓋國資委公章;董事會決議應由董事簽名。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提交書面決定,由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屬於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名稱中有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的,應當提交加蓋企業集團母公司印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書復印件;為股份公司的,還應當提交企業集團管理機構的同意證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公司名稱須經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現在已經沒有年檢這壹說了,統稱為網上年報。企業需要每年1至1提交上壹年度的年度報告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合同,適用本部分總則的規定,可以參照本部分最相似的合同或者其他法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