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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購房政策

法律分析:1。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三個區域,政府暫停向1房源和1以上房源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房屋。政策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區,暫停向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非本市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居民家庭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居民家庭不能通過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房;

第四,住房新政更好地迎合了南京的住房需求,也有利於進壹步調控房價。

法律依據:《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從事房地產交易並實施房地產交易管理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交易管理,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房地產抵押、房地產中介等房地產交易活動的管理。

第四條房地產交易應當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南京市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是本市房地產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門。重大復雜的房地產轉讓,由市房管局會同國土部門管理。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縣房管機關)根據權限分工,負責本轄區內的房地產交易管理工作。市、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市、縣房管機構的委托,負責房地產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國土、建設、規劃、工商、財政、物價、國資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房管部門做好房地產交易管理工作。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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