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從我國居民的負債程度來看,居民負債總額是儲蓄存款總額的壹倍,國內居民的負債率的確有些偏高了。現在降低高負債率乃是當務之急。不過,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債務是不用償還的,2021年我們國家出臺了新規,要是碰到這5類債務,以後也就無需再償還了,這對於欠債人來說,無疑是壹個好消息。
第壹類,高利貸的超出部分是不用再償還了。過去很多人出於種種原因,欠下了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雪球越滾越大,往往會把人逼向絕境。而且還有壹些放貸人通過暴力來催收,給欠債人有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
而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貸款利率超過了基準利率的4倍以上(國內貸款的基準利率是3.85%,只要貸款利率超過15.4%以上),就可以被認為是高利貸。這意味著,只有在貸款基準利率以內那部分利息是合法的,超出的利息則無需償還。
第二類,夫妻雙方壹方的欠款,另壹方是無需償還的。在我們的印象當中,夫妻兩人結了婚,財產算是***同所有的,那麽欠債也是要***同承擔的。但按照今年實施的《民法典》的規定,只有***同簽名、或者事後追認***同承擔,或者壹方是為了維持家庭日常開銷而欠下的債務,這才算是夫妻的***同債務,其他都不算是***同債務。
第三類,超過3年有效期的債務,此筆賬務也算作是無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3年的規定期限內,債權人可以向負債人催討債務,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欠債人也需要在3年內償還債務。舉個例子,朋友老劉向妳借錢,欠條上寫的時間是2018年6月20日,若妳要追回這筆錢的話,則需要在2021年6月20日前去法院起訴,超過了這個時間點後,則無法再起訴,就不受法律的保護了。
第四類,向非法貸款機構借的錢,也不用再償還了。前些年,國內有大量網貸公司出現,網貸公司壹邊是借了老百姓的錢,用於大肆放貸。另壹邊又把這些錢投給了消費者用於日常購物消費,並收取高額利息,而這類不法網貸公司從中牟取高收益。但是,隨著大量網貸公司的倒閉,如果有人向這些平臺借了錢,以後這筆債務也不用償還了。
第五類,如果遇到套路貸也可以不用償還債務。舉個例子,劉老板在做生意時,急需要有20萬資金來周轉,他看到網上某借貸公司貼出只要10%的利息,就可以借到周轉資金。劉老板心想10%的利率收費也不高,結果他與網貸公司的人談放款時才發現,他實際上最多只能拿18萬,另外2萬作為手續費被預先扣除的。
然後這18萬仍然要按照20萬還本付息的。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不僅借到的錢少了很多,還要繼續按全額來償還貸款利息,這種行為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遇到了套路貸,所欠的債務也是不用還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總會遇到壹些急需要用錢的時候,無奈之下,只能向壹些機構和企業貸款,而有些不法機構卻利用各種招數來坑害廣大借款人。現在我國有了新的規定,如果妳碰到以上所說的5種貸款,是可以不用償還借款的。
當然,我還是要奉勸那些借款者,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去欠下外債,實在不行,還是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雖然門檻高了壹些,但貸款利息也不會很高,這樣也不至於陷入債務規模越滾越大的怪圈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