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壹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切實落實國家關於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各項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要不斷開拓新的就業領域,拓寬分流安置下崗職工和再就業渠道。抓住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的機遇,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強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地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擴大就業。第三產業,特別是商業、飲食業、旅遊業、家庭和社區居民服務業等是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就業崗位的基本增長點,是下崗職工再就業的主要方向。把發展中小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作為促進再就業的重要途徑。大力發展集體和個體、私營經濟,鼓勵下崗職工自謀職業或組織起來就業。國家扶持和鼓勵各類企業主動吸收安置下崗職工,扶持和鼓勵企業利用現有場地、設施和技術發展多種經營,多渠道分流本企業富余人員和安置下崗職工。對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簡化工商登記手續,3年內可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以及行政性收費。對下崗職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家庭手工業或開辦私營企業的,工商、城建等部門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業壹年內減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費。對符合產業政策、產品適銷對路的,金融機構應給予貸款。